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17 12:27浏览量:462
现实婚姻的确定条件有哪些?现实婚姻不同于重婚罪是两边已经有爱人进行成婚的状况,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关于现实婚姻的确定条件的文章,期望能给我们带来必定的协助和参阅,欢迎阅读。
现实婚姻的确定条件
现实婚姻,指没有爱人的男女,未进行成婚登记,便以夫妻关系同居日子,大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两性结合。
现实婚姻的男女应无爱人,有爱人则成为现实重婚。现实重婚:指前婚未免除,又与别人以夫妻名义共同日子,但未处理成婚登记手续。只需两边揭露以夫妻名义共同日子,虽未处理成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现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意图和共同日子的方式。男女两边是否互以爱人相待是现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差异。由于,全部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意图和共同日子的方式。
现实婚姻的男女两边具有揭露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日子,又为周围的大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只内涵具有夫妻日子的全部内容,在外部方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供认的夫妻身份。这是现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方式上的重要差异。全部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大众也不会供认其为夫妻。
现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实行成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成婚登记要件,这是现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差异的首要标志。在我国,不管当事人是否举办过成婚仪式、凡未进行成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