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诉讼流程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15 00:13浏览量:2884
发作劳作争议之后,当到达无法调停的程度,只能挑选经过劳作争议诉讼来处理。那么,劳作争议诉讼流程到底是怎样的呢?听讼网小编为您收拾相关常识,期望能对您有所协助。
劳作争议诉讼流程
劳作争议诉讼程序是处理劳作争议的终究程序。《劳作法》规则,当事人对裁决判定不服的,自收到判定书之日起15日内,能够向人民法院申述。
人民法院处理劳作争议案子和处理一般民事纠纷相同,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则。其主要程序有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等。
一审程序分如下4个阶段进行:
1.申述和受理。人民法院收到申述状或许口头申述后,进行检查以为契合申述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告诉当事人;以为不契合申述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决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决不服的,能够提起上诉。
2.审理前的预备。正式审理之前人民法院还要做—些预备工作,比方向被告发送申述状副本,组成合议庭,开展查询或托付查询,告诉当事人参与诉讼等。
3.开庭审理。法庭查询时,按当事人陈说、证人作证、出示证言书证等依据、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的次序进行。进入法庭争辩后,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讲话,然后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争辩,再由各方彼此争辩。争辩之后由审判长依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次序咨询各方最终定见。
4.依法做出判定。判定前能够调停的,还能够进行调停,调停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定。
二审程序。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定的,可依法提起二审程序。但须在一审判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名字、法人称号及法定代表人的名字,原审人民法院称号、案子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上诉状应经过原审人民法院提交,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二审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定为终审判定。
审判监督程序是当人民法院对现已发作法律效力的判定和裁决发现确有过错而需求再审时所进行的程序。当事人也能够请求再审,但须在判定发作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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