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动合同的试用期?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22 16:36浏览量:313
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接收的合同制员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践作业能力、身体状况等进行进一步调查的时刻期限。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则,劳动合同能够规则试用期,其期限的长短由企业依据不同工种的实践状况确认,但最长不得超越六个月。
在劳动合同中规则试用期,一方面能够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给企业调查劳动者是否与选用要求相一致的时刻,防止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丢失。另一方面,能够保护新接收员工的利益,使被选用的员工有时刻调查了解用人单位的作业内容、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是否契合劳动合同的规则。在劳动合同中规则试用期,既是缔结劳动合同两边当事人的权力与责任,一起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实行供给了保证。为了更好实行劳动合同,缔结劳动合同的两边当事人在缔结劳动合同之前,应当如实地介绍各自的状况,答复对方提出的问询。如果在规则的试用期内,当事人两边发现实践状况与对方介绍的状况不相符,有权在试用期内随时免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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