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税局:交通运输业营改增问题解答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5-12 02:25浏览量:2857

交通运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问题解答
【应税服务规模注释】
交通运送业,是指运用运送工具将货品或许旅客送达目的地,使其空间方位得到搬运的事务活动。包含陆路运送服务、水路运送服务、航空运送服务和管道运送服务。
(一)陆路运送服务
陆路运送服务,是指经过陆路(地上和地下)运送货品或许旅客的运送事务活动,包含铁路运送和其他陆路运送。
1.铁路运送服务,是指经过铁路运送货品或许旅客的运送事务活动。
2.其他陆路运送服务,是指铁路运送以外的陆路运送事务活动。包含公路运送、缆车运送、索道运送、地铁运送、城市轻轨运送等。
出租车公司向运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陆路运送服务征收增值税。
(二)水路运送服务
水路运送服务,是指经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许海洋航道运送货品或许旅客的运送事务活动。
远洋运送的程租、期租事务,归于水路运送服务。
程租事务,是指远洋运送企业为租船人完结某一特定航次的运送使命并收取租赁费的事务。
期租事务,是指远洋运送企业将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只承租给别人运用必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管是否运营,均按天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作的固定费用均由船东担负的事务。
(三)航空运送服务
航空运送服务,是指经过空中航线运送货品或许旅客的运送事务活动。
航空运送的湿租事务,归于航空运送服务。
湿租事务,是指航空运送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别人运用必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管是否运营,均按必定规范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作的固定费用均由承租方承当的事务。
航天运送服务,依照航空运送服务征收增值税。
航天运送服务,是指运用火箭等载体将卫星、空间探测器等空间飞行器发射到空间轨道的事务活动。
(四)管道运送服务
管道运送服务,是指经过管道设备运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质的运送事务活动。
【问题解答】
1. 问:“ 营改增”试点后, 少量从事货品运送试点一般交税人 增值税税负不降反升,应该怎么处理?
答:“营改增”试点是国家结构性减税的重要行动,无法完成一切职业一切企业一起到达平等程度的减税作用,少量试点交税人因为发展阶段、本钱结构和核算才能方面的差异,在短时刻内因“营改增”试点呈现税收担负不降反升,归于正常现象。部分交通运送企业因为车辆没有进入更新周期,且构成企业首要本钱的路桥费、不动产租金、利息、保险费等均不在抵扣规模之内,然后税负有所添加。
跟着“营改增”试点脚步的加速,交通运送企业从上游企业购进的服务项目将归入可抵扣规模,其存量运送工具也逐步进入替换周期,特别是往后1-2年内第三产业悉数归入“营改增”试点规模后,路桥费、不动产租金、保险费等交通运送企业首要开销项目有望作为抵扣项目,到时部分企业税负添加的问题将得到消除。
2 .问:财税〔2013〕106号附件1第二条规则“单位以承揽、承租、挂靠办法运营的,承揽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总称承揽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总称发包人)名义对外运营并由发包人承当相关法律职责的,以该发包人为交税人;不然,以承揽人为交税人。”
问题1:“由发包人承当相关法律职责”是特指税收法律职责,仍是包含民事职责等法律职责在内的广义的法律职责?
答: 税收法律职责由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加以调整,其他民事法律职责从其规则。
问题2: 省外从事交通运送物流事务的A公司,在我省X县建立B分公司,总分公司运营相同的交通运送物流事务。X县外的车辆挂靠B分公司时,如B分公司以自已的名义对外运营,并采纳挂靠运营办法从事交通运送物流事务,则增值税交税人为不承当民事职责的B分公司(被挂靠方)?或X县外的车辆挂靠方?或承当民事职责的A公司?
答:B分公司(被挂靠方)为增值税交税义务人。
3 .问: 轿车修补单位供给的轿车清障、施救、牵引等事务是否归于“营改增”试点规模?
答:轿车修补单位供给的轿车清障、施救、牵引等事务,归于轿车修补修配规模,按加工、修补、修配劳务纳税。可是,高速公路公司单纯供给的拖车、牵引服务归于交通运送服务。
4 .问:航空公司设在飞机场外的售票点,仅收取机票费,没有收取署理费用,是否适用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或航空服务?
答:售票点以航空公司名义开具发票,归于交通运送业中的航空运送服务。
5 .问:航空运送企业已售票但未供给航空运送服务获得的逾期票证收入,是否交纳增值税?
答:航空运送企业已售票但未供给航空运送服务获得的逾期票证收入,依照航空运送服务征收增值税。
6 .问:母公司将自有车辆连同司机供给给子公司运用,并按车辆行进公里数向子公司收取车辆运用费,母公司收取的车辆运用费是否交纳增值税?
答:依据财税〔2013〕106号文第九条规则,上述母、子公司系两个独立的法人企业,其活动不归于非营业性活动景象。因而,母公司收取的金钱,应按交通运送业服务征收增值税。
7 . 问:未与我国政府达到双方运送免税安排的国家和地区的单位或许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许个人供给的世界运送服务,应怎么核算代扣代缴增值税?
答:应当依照财税〔2013〕106号文第十七条规则代扣代缴增值税。即:境外单位或许个人在境内供给应税服务,在境内未设有运营安排的,扣缴义务人依照下列公式核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接受方付出的价款÷(1 税率)×税率
税率为所发作应税服务的适用税率。因而,不区别试点交税人是增值税一般交税人或小规模交税人,均按应税服务适用税率核算应扣缴税额。
8 .问:某公司专门对固定用户供给客运,能否依照简易计税办法核算交纳增值税?
答:依据财税〔2013〕106号文规则,一般交税人供给的公共交通运送服务,能够挑选依照简易计税办法核算交纳增值税。公共交通运送服务,包含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远程客运、班车。其间,班车,是指按固定道路、固定时刻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送。因而,该公司对固定用户供给的客运服务,能够挑选依照简易计税办法核算交纳增值税。
9 .问:打表计价收费的“货的”和面包车,假如销售额超越一般交税人确定规范的,可否挑选简易计税办法?
答:简易计税办法不适用“货的”;面包车则视是否供给公共交通运送服务而定。
10 .问:某一般交税人运送企业,因为该公司运力缺乏,公路运送事务部分由社会车辆承运,铁路运送由铁路运送部分承运。该公司与客户(购货方)签定火车运送署理服务合同,受托署理水泥、熟料的运送事务,经过安排铁路班列,承揽发往各指定地址的短运、装车、发运服务及火车运送署理服务。该公司署理火车运送事务及由社会车辆承运获得的事务收入的涉税事务应怎么处理?
答:假如该公司全程对货品毁损、灭失承当补偿职责的,则以其向客户收取的悉数价款和价外费用按货品运送服务征收增值税,从承运方获得的进项税额能够扣除。假如该公司未直接供给货品运送服务,也未对货品毁损、灭失承当补偿职责,单纯收取佣钱,运送费用由承运方与托付方结算,则依照货品运送署理服务征收增值税。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