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办理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08 07:03浏览量:1810

一、处理预售许可证的必收要件。
1、填写由市房产局一致印制的《延安市商品房预售申报表》一式二份;
2、房地产开发运营资质等级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正本及复印件;
5、立项批文复印件;
6、市建造规划局《建造工程规划许可证》、《建造工程用地许可证》复印件;
7、报建批复通知书一份及总平面布置图二份;
8、市建造规划局《选址定见书》、《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9、房地产开发项目存案手册;
10、收取预售款的银行账号证明(银行出具);
11、请求预售陈述(有必要确认竣工交付使用的时刻和写明现在工程进度。工程进度要求:按供给预售的商品房核算,投入开发建造资金到达工程建造总投资的25%以 上);
12、预售说明书(包含商品房的方位、地址、类型、栋号、面积、户数、装饰规范、价格表、出售方案等)。
二、处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三、处理流程:开发科收验必要件→现场勘查项目→开发科拟定定见→局务会批阅→发放预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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