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补充协议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1-26 09:51浏览量:1236
合同签定后,在合同约好中,当事人就实行费用的担负等未清晰标明的,可对合同进行弥补协议;若对弥补协议有争议,无法达到共同的,则依照合同其他有关条款或许一般买卖习气确认。如此仍不能确认的,实行费用由实行义务的一方担负。第六十一条,合同收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许酬劳、实行地址等内容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清晰的,能够协议弥补;不能达到弥补协议的,依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许买卖习气确认。
【相关法令】
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好不清晰,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则仍不能确认的,适用下列规则:
(一)质量要求不清晰的,依照国家规范、行业规范实行;没有国家规范、行业规范的,依照一般规范或许契合合同意图的特定规范实行。
(二)价款或许酬劳不清晰的,依照缔结合一起实行地的市场价格实行;依法应当实行政府定价或许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则实行。
(三)实行地址不清晰,给付钱银的,在承受钱银一方所在地实行;交给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实行;其他标的,在实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实行。
(四)实行期限不清晰的,人能够随时实行,人也能够随时要求实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实行方法不清晰的,依照有利于完成合同意图的方法实行。
(六)实行费用的担负不清晰的,由实行义务一方担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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