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形式审查内容包括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08 04:48浏览量:2612
专利在进行恳求时,是需求经过检查的。检查有本质检查和方式检查,方式检查经往后,才开端进行发布,并且方式检查要依照法令规则进行。那么专利方式检查内容包含哪些呢?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专利方式检查内容
依《专利法》之规则,创造专利方式检查的内容有:
(1)恳求人的恳求文件是否齐备,编撰是否契合《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则;
(2)恳求人的身份是否合法,各种证明文件是否完全、恳求人是外国人的,是否依法委托了署理;
(3)恳求专利的创造创造是否归于违背国家法令、社会公德或许波折公共利益及归于不颁发专利权的目标;
(4)恳求人是否交纳了恳求费等。
依《专利法》之规则,专利行政机关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方式检查的首要内容有:
(1)恳求文件的编撰是否契合要求;
(2)对文件的修正是否逾越了法定约束;
(3)恳求人的资历是否合法,外国恳求人是否委托了法定的专利署理组织;
(4)实用新型或外观设汁是否违背法令、社会公德或波折公共利益,是否归于不给予专利维护的创造创;
(5)恳求是否契合单一性要求;
(6)有无重复授权的或许;
(7)是否为两个相同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恳求的后恳求人等。
由以上可见,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开始检查既有格局检查,也包含了部分必要的本质性检查。
专利局在开始检查中,关于恳求文件中不契合《专利法》要求的,应当给予恳求人补正时机,告诉恳求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恳求人无正当理由不补正的,其恳求视为撤回。补正后仍不契合要求的,专利局应当予以驳回。恳求人不服的,能够恳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
专利方式检查的首要意图是查明恳求专利的创造是否契合《专利法》关于方式要求的规则,为今后的揭露和本质检查做准备;查明恳求专利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是否契合《专利法》关于颁发专利权的规则,对契合颁发条件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依法颁发专利权。
专利在进行恳求之后,还要进行方式检查的。创造专利的方式检查的内容要包含恳求人的身份是否合法,各种证明文件是否完全、恳求人是外国人的,是否依法委托了署理等。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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