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是否一定要注意预售许可证和合同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5-10 03:41浏览量:1557
房价高企的现状下吗,一套房子对一个家庭来说有可能是多年的积储。可是房地产市场上也会有一些违法违规运营行为,侵害了商品房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打乱了房地产正常买卖次序。听讼网小编提示:买房的时分必定要注意预售许可证和合同,不要轻信售楼人员的口头许诺。
首要,顾客有购买商品房意向时,要细心查阅房子地点楼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开发企业在出售现场公示商品房的出售信息,承认所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处于可售、在建工程典当可售、现房出售状况。假如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生意组织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能够回绝其以内部挂号、VIP卡等方式,收取的排号费、诚意金、认筹金、保证金、融资、告贷等任何预定性质的费用。
其次,买卖双方应当签定印有仅有编号及防伪符号的网签合同,经存案的网签合同是处理房子产权挂号的必要条件。合同签定前,需求查阅网签合同内容,是否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出售现场存案公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演示文本(含补充协议)内容共同。
一起,关于开发企业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含楼书、宣传单页等)必定要仔细阅览,不要轻信售楼人员的口头许诺,对广告中载明的内容和其他许诺,可要求在合同附件中清晰约好。
假如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发现违背上述提示内容进行违法违规运营的,可向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工商、消协等有关职能部门咨询或投诉,相关部门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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