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顺序继承人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1-02 08:14浏览量:1875

【释义】是指法定承继遗产的承继次序,排在榜首次序的人,包含爱人、子女、爸爸妈妈,是针对第二次序承继人而言。其间爱人,不管男女承继权是相等的;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联系的继子女;爸爸妈妈,包含生爸爸妈妈、养爸爸妈妈和有抚养联系的继爸爸妈妈。
依据1985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经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第十一条,“被承继人的子女先于被承继人逝世的,由被承继人的子女的后辈直系血亲代位承继。代位承继人一般只能承继他的父亲或许母亲有权承继的遗产比例。”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首要奉养责任的,作为榜首次序承继人。”
该法还对“同一次序承继人承继遗产的比例,一般应当平等。”等问题作出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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