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小孩入户申请书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07 12:48浏览量:237

想要收养一个小孩的时分,就需求写请求书,交给相关的组织检查。你知道收养小孩入户请求书究竟该怎样写吗?为了处理您的疑问,听讼网小编下文介绍了收养小孩入户请求书,供你阅览,具体内容请一同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收养小孩入户
(一)批阅条件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则,请求收养小孩入户。
(二)需审阅证明资料
1、请求人的书面报告;
2、收养人的《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县以上民政部分发给的《收养证》原件、复印件;
4、被收养人的《户口簿》。
(三)处理过程
1、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请求,在20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请求人供给的证明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定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定见,报县(市)公安局或许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分。
2、县(市)公安局或许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分接到上报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对批阅权限内的请求,作出同意或许不同意的决议。作出不同意决议的,签发不同意告诉书。对批阅权限外的请求,加具审阅定见后上报市公安局户政部分。
3、市公安局户政部分接到上报资料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许不同意的决议。作出不同意决议的,签发不同意告诉书。
4、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分批阅决议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诉请求人。
5、对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分的批件或《准迁证》,当场签发《搬迁证》并刊出户口。
6、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被收养人原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凭《收养证》、《准迁证》和《搬迁证》当场处理入户手续;对未落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分的批件处理户口登记手续。
依据以上内容分析,对关于收养小孩入户请求书的请求与过程,的确小孩子上户口所需求带着的资料是十分的多的,上户口所必定要有相关的证件。本篇文章由听讼网小编收拾修改,期望能对我们有所协助。如遇到更多的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在线律师具体情况为您具体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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