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劳务费个人所得税计算方式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13 09:52浏览量:2723

在咱们国家存在许多的税收的类型,那么关于税收有所哪些相关的常识,那么接下来就由听讼网小编关于专家劳务费个人所得税核算方法的相关常识进行详细的介绍,期望我们关于这方面的税收能够有所必定的了解。紧接着就来进行详细了解。
一、专家劳务费个人所得税
劳务酬劳所得,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获得的所得。其适用份额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酬劳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能够实施加成征收,详细方法由国务院规则,分为三级:
1、 每次应交税所得额不超越20 000元部分,税率依照20%核算,速算扣除数为0;
2、 每次应交税所得额为20 000 至 50 000元,税率依照30%核算,速算扣除数为2000;
3、 每次应交税所得额超越50 000元,税率依照40%核算,速算扣除数为7000。
劳务酬劳所得的应交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酬劳收入缺乏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每次劳务酬劳收入超越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
例如:专家刘某一次获得收入40000元,扣除20%的费用后,应交税所得额为32000元。请核算其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交税额=每次收入额×(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40000×(1-20%)×30%-2000=7600(元)
对劳务酬劳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交税所得额超越20000元)的,要实施加成征收方法,详细是:一次获得劳务酬劳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交税所得额)超越2万元至5万元的,依照税法规则核算的应交税额,加征五成;超越5万元的,加征十成。
例如:王某一次获得劳务酬劳收入5万元,需扣除20%的费用。其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50000×(1-20%)=40000元
=40000×30%(30%的税率为20000对应的20%的税率加征五成为30%)-2000=10000(元)
二、 外国专家劳务费个人所得税核算
1、外国人交纳个税的扣除费用是4800元;
2、在我国境内无居处而在一个交税年度在我国境内接连或累计作业不超越90日,或在税收协议规则的期间在我国境内接连或累计寓居不超越183天的个人,由我国境外雇主付出而且不是由该雇主的我国境内组织担负的薪酬薪水,免于申报交纳个人所得税;
3、在一个交税年度中,在我国境内接连或累计寓居超越90天或税收协议规则的183天,但不满一年的个人,其获得的在我国境内作业期间由我国境内企业付出或担负和由我国境外企业付出的薪酬薪水所得,都应交纳个人所得税。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酬劳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获得的所得,它与薪酬薪水所得的差异在于劳务酬劳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获得的所得,而薪酬薪水所得归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酬劳,存在雇佣与被雇佣联系。而劳务酬劳是指在劳务中获得的所得。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关于专家劳务费个人所得税核算方法的相关常识的详细介绍,以及关于这方面的税收是会进行相关的税收收取,所以我们关于这方面的税收假如还有其他任何的问题,随时来咨询听讼网的相关参谋,期望能够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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