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生育违法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12 08:11浏览量:1905
国内的人思维渐渐先进和改变之后,关于许多工作也有了不同的观点,比方未婚生育曩昔这种违背品德的工作,在现在却有许多人以为没有什么大不了,而有些人觉得违法。那么,未婚生育违法吗?听讼网小编给出下面定见。
1,未婚生育的,归于违法行为。要遭到罚款等法令处分的。
2,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规则:“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则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交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则的期限内足额交纳应当交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依照国家有关规则加收滞纳金;仍不交纳的,由作出征收决议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又依据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则:“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的规则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则交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规范,别离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阅根本规范,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缓不符合法令、法规规则生育子女的情节,确认征收数额。”
3,社会抚养费的详细的征收规范为:
多生一胎的按二倍至四倍征收;
生二胎以上的依照前一胎的征收规范加倍征收;
不到距离生育时刻生育的依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依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依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有爱人的一方与别人非婚生育的依照多生一胎的及多生二胎以上规则的规范加倍征收;
非婚生育依照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令归于违法行为。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则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依照下列规则处理:
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作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照现居地的征收规范作出征收决议;
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作在其户籍地点地的,由户籍地点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照户籍地点地的征收规范作出征收决议;
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作时,其现居住地或许户籍地点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均未发现的,此后由首要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照当地的征收规范作出征收决议。
当事人在一地现已被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在另一地不因同一现实再次被征收社会抚养费。
未婚生育有违法的状况,自己无法处理的时分别忧虑能够找听讼网律师。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