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医疗事故罪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5-12 23:59浏览量:2001
什么是医疗事故
(一)医疗事故罪的概念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因为严峻不负职责,形成就诊人逝世或许严峻危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二)医疗事故罪的构成特征
1、违法客体
本罪侵略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作业次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力。
2、违法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峻不负职责,形成就诊人逝世或许严峻危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3、违法主体
本罪主体为特别主体,是到达刑事职责年纪并具有刑事职责能力的施行了违章医疗行为的医务人员。
4、违法片面方面
本罪在片面方面表现为过错,即行为人片面上对患者伤亡存在严峻事务过错。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医疗护理或体检的过程中严峻不负职责,然后形成就诊人逝世或许严峻危害了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因而,构本钱罪在行为方面有必要具有两个要件:
其一,行为人在医务作业中施行了严峻不负职责的行为。所谓严峻不负职责,是指行为人在治疗护理过程中,粗枝大叶,玩忽职守,违背规章制度和治疗护理惯例,不实行或许不正确、不及时实行医疗护理职责。这种行为既可所以作为,也可所以不作为,前者如手术中错配药物、过错输血等,后者如值勤医师擅离职守。
其二,行为人的行为形成了就诊人逝世或许严峻危害了就诊人身体健康。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方法》第2条的规则,所谓严峻危害,是指医务人员的渎职行为形成了就诊人残废、安排器官损害导致功用阻止等景象。当然,行为人严峻不负职责的行为与上述特定成果之间有必要存在因果关系,才干成立本罪,不然不能要求行为人承当此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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