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需要盖民政局的章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08 19:26浏览量:2574
夫妻两边因为生活习惯、人生理念不同等等联系而离婚也是正常的工作,在离婚的时分由所以洽谈的联系,两边只需求在离婚协议上面签字,相关部分人员在上面盖章就收效了。那么,离婚协议上需求盖民政局的章?听讼网小编为你细心解说.
离婚协议上需求盖民政局的章吗
离婚协议书一般是对产业切割及子女抚育问题做出的约好,束缚的是离婚两边,只需离婚两边签字即可,无需民政局盖章。就触摸婚姻联系的问题,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的话,是以民政局出具的离婚证为正式文件。
申述离婚调停的内容
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则: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应当进行调停。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九十二条 规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子,应当依据自愿和合法的准则进行调停。当事人一方或两边坚持不肯调停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应当进行调停,但不该久调不决。
依据以上法令规则,由人民法院掌管的对离婚案子的调停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的必经程序,而且贯穿于整个诉讼活动中。人民法院的调停应当坚持自愿合法的准则,便是要求调停达到的协议有必要是两边当事人洽谈一致、自愿达到的,协议的内容不得违背有关的法令规则。
离婚夫妻债权债款处理准则:
1、合法准则。因为离婚时债款处理包含了对内部产业处理和对外部债款处理两个方面,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对债款的处理不得违背我国法令关于债权债款问题的处理准则和规则,同样在债款诉讼中也应当恪守我国《婚姻法》中关于债款处理的规则。在审判实务中,应当避免对同一债款在离婚诉讼和债款诉讼中,作出彼此抵触的现实确定和裁判。
2、界定债款性质的准则。这一准则是指在处理离婚债款时有必要严厉界定该债款是夫妻一起债款仍是夫妻一方独自债款。因为夫妻一起债款由夫妻一起归还,而夫妻一方独自债款则应由一方个人清偿,这就必定触及夫妻一起债款或个人债款的界定问题。这一准则具有实体程序两方面的含义。其实体含义在于界定了债款性质即清晰了债款实主体,清晰了终究由谁承当债款清偿的民事责任。
3、维护债权人权益的准则。这一准则便是对公平准则的弥补,也是处理离婚债款时所要特别强调的一个准则。因为离婚时债款处理一般先在离婚诉讼中进行,当事人的争议焦点和人民法院审理案子所重视的无疑是离婚两边对债款的分管问题,实体裁判主要依据是我国《婚姻法》关于离婚两边权利义务的规则。
离婚协议上需求盖民政局的章?离婚协议里边的内容收效之后就会影响到各自的权益,提示我们在离婚的时分必定要看清楚协议的内容保证它是对自己有用。签定离婚协议的时分需求提出自己的要求,对离婚协议内容不明白则能够找听讼网律师来问询。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