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夫妻财产分割相关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6-03 02:32浏览量:1494
离婚夫妻产业切割相关规则
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间所得的下列产业,归夫妻一起一切:
(一)薪酬、奖金;
(二)出产、运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承继或赠与所得的产业,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则的在外;
(五)其他应当归一起一切的产业。
夫妻对一起一切的产业,有相等的处理权。
第十九条 夫妻能够约好婚姻关系间所得的产业以及归各自一切、一起一切或部分各自一切、部分一起一切。约好应当选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好或约好不清晰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则。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一起产业由两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据产业的详细情况,照料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准则判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若干问题的解说(二)》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爸爸妈妈为两边置办房子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爸爸妈妈清晰表明赠与两边的在外。
当事人结婚后,爸爸妈妈为两边置办房子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两边的赠与,但爸爸妈妈清晰表明赠与一方的在外。
夫妻对一起一切的产业,有相等的处理权”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在夫妻关系间,只要是归于夫妻一起产业,不管其对产业收益奉献的巨细,夫妻两边均有相等的占有、运用、收益、处置的权力。
二、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归于夫妻一起产业,对一起产业的切割的权力是平等的,详细分配的准则如下:
1、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则“离婚时,夫妻的一起产业由两边洽谈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产业的切割,两边应在洽谈一致的准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议。
2、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则“男女相等”的准则,不能轻视妇女,以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切割夫妻一起产业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力,维护妇女权力。
3、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则洽谈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据产业的详细情况,以照料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准则判定。
4、给予补偿的准则。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则“……,一方因育婴子女、照料白叟、帮忙另一方作业等付出较多的责任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恳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切割夫妻产业时,付出较多责任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切割后的产业中付出,切割的产业缺乏付出的,从其个人产业中补足。
5、照料无差错方的准则。由一方的差错导致而离婚的,无差错方有权提出婚姻。《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则“有下列景象之一,导致离婚的,无差错方有权恳求”:
1)重婚的;
2)施行家庭暴力的
3)有爱人者与别人同居
4)优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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