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转让有哪些税费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24 18:54浏览量:2350
土地运用者将土地运用权再转让时,需求交纳哪些费用?
一、出让方
1.经营税
根据2003年1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经营税若干方针问题的告诉》第三条第二十款之规则,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运用权,以转让土地运用权获得的悉数收入减去土地运用权的置办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经营额,依照5%的税率征收经营税。
2.城市保护建造税和教育费附加
以上述经营税额为计税根据,别离依照5%(交税人在县城、镇的)和3%的税率征收城市保护建造税和教育费附加。
3.土地增值税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则,转让国有土地运用权的行为,以转让土地运用权获得的悉数收入减去法定的扣除额后的余额为土地增值额,依照累进税率征收土地增值税。
法定的扣除额
(一)获得土地运用权所付出的金额
“获得土地运用权所付出的金额”能够有三种方法:以出让方法获得土地运用权的,为付出的土地出让金;以行政划拨方法获得土地运用权的,为转让土地运用权时按规则补缴的出让金;以转让方法获得土地运用权的,为付出的地价款。
(二)与转让土地运用权相关的税金
指在转让土地运用权时交纳的经营税、城市保护建造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也可视同税金扣除。
土地增值税采纳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详细规范如下:
级数土地增值额税率(%)税率%
增值额未超越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30
增值额超越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越100%的40
增值额超越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越200%的50
增值额超越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60
注:若税务机关发现以上数据不行实在,会要求对转让价格或扣除费用进行评价。
4.企业所得税
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则,以转让土地运用权获得的悉数收入减去土地运用权的置办或受让原价、经营税、城市保护建造税和教育费附加和土地增值税后的余额为应交税所得额,一般依照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则,土地运用权转让合同归于产权搬运书据,以合用中的金额为计税根据,按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二、受让方
1.乡镇土地运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土地运用税暂行条例》规则,凡在城市、县城、建置镇、工矿区范围内运用土地的单位应交纳乡镇土地运用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乡镇土地运用税有关方针的告诉》规则:以出让或转让方法有偿获得土地运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好交给土地时刻的次月起交纳乡镇土地运用税;合同未约好交给土地时刻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定的次月起交纳乡镇土地运用税。
以交税人实践占用的土地面积(平方米)为计税根据,按必定的税率按年交纳。
2.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则,土地运用权转让合同归于产权搬运书据,以合用中的金额为计税根据,按5‰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3.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则,土地运用权的转让,以成交价格为计税根据,以3%税率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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