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无效情形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2-21 01:04浏览量:209
遗言无效,是指遗言因不契合法令的要求而不发作法令效力。遗言只需不契合遗言有用条件之一,便是不该发作法令结果的无效遗言。但承继法特别强调下述几种遗言无效:
1、无行为才能人或许约束行为才能人所立的遗言无效。无民事行为才能人、约束民事行为才能人归于无遗言才能的人,不具有以遗言处置其产业的资历。因而,无民事行为才能人、约束民事行为才能人所立的遗言是无效的。无彻底民事行为才能人即便于逝世之前已为彻底民事行为才能人,在其不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时所立的遗言也仍是无效的,而不能随其具有了彻底民事行为才能而有用。彻底民事行为才能人于建立遗言后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才能人或约束民事行为才能人的,其原建立的遗言仍可有用,但其对原建立遗言改动或撤回的,遗言的改动或撤回无效。
2、受钳制、诈骗所立的遗言无效。所谓受钳制所立的遗言,是指遗言人遭到别人不合法的挟制、挟制,为防止自己或亲人的产业或生命健康遭受损害违心肠做出与自己的实在意思相反的遗言。所谓受诈骗所立的遗言,是指遗言人因受别人的成心曲解的虚伪的行为或许言词的过错导向下而发生过错的知道,做出了与自己的实在志愿不相契合的意思表明。钳制、诈骗遗言人的人,既可所以承继人,也可所以承继人以外的人;既可所以因遗言人受钳制、受诈骗所立的遗言得到利益的人,也可所以不会从遗言人的遗言中得到任何利益的人。可是钳制和诈骗行为都只能是成心的,行为人不是出于成心而仅仅因其向遗言人供给了不正确的状况而导致遗言人改动处置产业的意思的,不能构成诈骗行为。当然,建议遗言无效的当事人应负证明遗言是遗言人因受钳制、受诈骗所建立的举证责任。
3、假造的遗言无效。假造的遗言,是指并非遗言人亲身行为,而是由别人假借遗言人的各义所立的根本不代表遗言人实在意思表明的遗言。假造的遗言当然无效。司法实践中,对被承继人遗言的实在性存在有疑义的,如置疑遗言为假造或被篡改等,可由法院延聘笔迹专家或其他专家,对遗言进行司法笔迹、录音声纹等判定。
4、遗言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篡改遗言与假造遗言不同,篡改遗言是部分造假,而假造遗言是悉数造假。篡改遗言是在真遗言上进行挖补、涂抹、剪断、拼接等,改动遗言的部分内容以到达攫取遗产的意图。遗言被篡改的部分,现已不是被承继人实在的意思表明,因而篡改的内容无效;未被篡改的部分,依然反映着被承继人的实在志愿,因而并不损失法令效力,即遗言中未被篡改的部分持续有用。
5、遗言处置了法定有必要保存必要比例的部分无效。假如遗言人未按法令规定对特定承继人保存必要的承继比例,应当承认触及处置必留份遗产的部分无效,而遗言的其他部分依然有用。
6、遗言中处置了不归于自己的产业的内容无效。公民立遗言只能处置自己的悉数产业或部分产业,而不能将别人的产业作为遗产来处置,不然,就侵犯了别人的合法产业权利。因而,遗言中有关处置别人产业的部分因侵权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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