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房又认贷、认房不认贷、认贷不认房是什么意思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21 13:06浏览量:1724
上海市住建委11月28日发布音讯,自29日起,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宅请求商业借款的,首付款份额不低于35%。在上海已具有1套住宅的或在上海无住宅但有住宅借款记载的居民家庭请求商业借款,购买一般自住宅的,首付款份额不低于50%;购买非一般自住宅的,首付款份额不低于70%。浅显点说,便是即日起在上海买房“认房又认贷”,此举使得异地借款记载初次归入“认贷”规模。咱们不管是在日常日子中仍是买房进程中常常会听到“认房又认贷”、“认房不认贷”、“认贷不认房”,那么,这些名词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一、“认房又认贷”
第一种景象 关于借款人初次请求使用借款购买住宅,如果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子挂号体系傍边,包含预售合同的挂号存案体系傍边,其家庭已挂号有一套或许以上住宅的,他再借款购买的住宅一定是第二套或许以上住宅。
第二种景象 借款人现已使用借款购买过一套或许以上的住宅,又请求借款来买住宅,也确定是第二套及以上住宅。
第三种景象 银行经过查询征信记载、居访等拜访方式的查询,坚信借款人的家庭现已有了一套或许以上住宅的,再借款也依照第二套或许以上来履行。
二、“认房不认贷”
对具有1套住宅的家庭,再次请求借款购买住宅的,不管有无借款,均依照二套借款首付方针履行。
三、“认贷不认房”
1、不再以家庭具有的房子数量来确定,二套房购买家庭只需还清首套借款,再次借款也将依照首套房确定。
2、2014年9月30日,央行和银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住宅金融服务作业的告诉》。其间,关乎个人按揭借款的法令最受商场重视。包含:首套房首付份额30%,借款利率下限是借款基准利率的0.7倍,以及对具有一套住宅并已结清相应购房借款的家庭,为改进寓居条件再次请求借款购买商品房,履行首套房借款方针。
关于上海“认房又认贷”的方针弥补
一、商业银行怎么确定首套房贷?
答: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宅,且经过人民银行征信体系显现在全国各地无商业性住宅借款记载、无公积金住宅借款记载的,依照首套房贷方针履行,首付款份额不低于35%。
二、商业银行怎么确定二套房贷?
答: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宅,但经过人民银行征信体系显现在全国各地有商业性住宅借款记载或公积金住宅借款记载的;或在本市房地产交易体系内查询到已具有1套住宅的(不管其是否有住宅借款记载,不管其住宅借款是否结清),均履行二套房贷方针,即购买一般自住宅的,首付款份额不低于50%;购买非一般自住宅的,首付款份额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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