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人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5-24 15:22浏览量:1888
谁是影视著作的著作权人影视著作是指摄制在胶片、磁带等必定物质载体上,由一系列相联的画面或许加上伴音组成的,需凭借必定的机械设备才干放映、播映的著作。影视著作的著作权归制片人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规则:“电影著作和以相似摄制电影的办法创造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影视著作的制片人依法享有影视著作的全体著作权,但影视著作的制造,需求剧本、拍摄、作词等相关的作者一起努力,从这一视点看,影视著作也具有一起创造著作的特征。因而,该条的第二项规则:“但编剧、导演、拍摄、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依照与制片者签定的合同取得酬劳。”《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是指在一起创造的影视著作中,能够独自行使部分的作者,享有其著作权:“电影著作和相似摄制电影的办法创造的著作中的剧本、音乐等能够独自运用的著作的作者有权独自行使其著作权。”影视著作的著作权归制片人,但署名权归创造该电影的导演、编剧、作词、作曲、拍摄等作者享有,由此能够看出,影视著作的制片人享有对该影视著作的修正、宣布、维护著作完好、运用、收益、转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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