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后逃逸是否适用缓刑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5-03 17:15浏览量:68
在司法实践中,许多司法工作人员以为,尽管交通闯祸行为人逃逸的社会损害性较大,但毕竟交通闯祸违法是过失违法,只需行为人可以活跃补偿被害人丢失,就可以对其适用缓刑,并且司法实践中也是这样做的。笔者以为,对交通闯祸后逃逸的被告人不宜适用缓刑。
缓刑是指人民法院关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违法分子,依据其违法情节和悔罪体现,暂缓履行原判惩罚,的确不致再损害社会的,规则必定的检测期,在检测期内被判刑的违法分子不再犯新罪,也没有发现漏罪以及没有违背法令、行政法规或许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则等严峻情节,原判惩罚就不再履行的准则。适用缓刑的条件是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违法分子,并且要依据违法分子的违法情节和悔罪体现,只要的确不致再损害社会方可适用缓刑。而交通闯祸逃逸中行为人片面上不具有悔罪体现,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由于交通闯祸逃逸是指在发作交通事故后,闯祸的首要责任者为躲避法令追查而逃离闯祸现场的行为,其片面上具有躲避法令追查的心态,因而不具有“悔罪”心思。就算其在归案后产生了悔罪心思,进行了补偿,但他们的“罪行”比起闯祸后未逃逸的大得多,故仅应作为从轻处分的情节考虑,不宜适用缓刑。
此外,发作交通事故后,行为人的逃逸行为不只破坏了交通事故的现场,往往还会使在交通闯祸中受伤的人员得不到及时的救助而呈现重伤、逝世等严峻后果。因而可以说交通闯祸后逃逸的社会损害性极大,假如适用缓刑并不利于冲击和遏止交通闯祸逃逸行为。并且,法令规则交通闯祸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表明交通闯祸后逃逸的大都不符合适用缓刑的“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条件。
综上所述,笔者以为对交通闯祸后逃逸的不该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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