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罪应怎样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24 18:55浏览量:2528
怎么确定医疗事故罪?
是指医务人员因为严峻不负职责,形成就诊人逝世或许严峻危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1、医疗事故罪与医疗过错的边界
医疗过错,是指在治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虽有违背规章制度、治疗护理惯例的渎职行为或技能过错,但未给就诊人形成逝世、残废、安排器官危害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结果的行为。医疗过错,从发作的原因差异,能够分为医疗职责过错和医疗技能过错。其间,医疗职责过错与医疗事故罪简单混杂,二者都表现为医务人员在治疗护理工作中不负职责,违背规章制度或治疗护理惯例的行为。差异在于所形成的结果不同。前者未形成就诊人逝世、残废、安排器官危害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结果;后者则形成了就诊人逝世或身体健康严峻危害的结果。关于医务人员因为严峻不负职责,形成医疗过错的,不能以医疗事故罪论处。
2、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意外的边界
医疗意外,是指因为病况或许患者体质特别而发作难以预料和防备的不良结果。它与医疗事故罪都可能发作就诊人逝世或身体健康严峻危害的结果,二者差异的关键在于片面上有无过错。假如就诊人逝世或身体健康严峻危害,是因医务人员职责心不强,违背规章制度或治疗惯例形成的,则构成医疗事故罪,如上述结果是因医务人员难以预料或难以防备的要素所引起,由归于医疗意外,不能以违法论处。医疗意外与医疗事故罪中的疏忽大意过错较为类似,二者不光都发作了严峻结果,并且对严峻结果的发作都没有预见。二者的差异在于,疏忽大意过错对严峻结果的发作是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医疗意外是对严峻结果的发作是难以预见而没有预见。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