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的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11 01:44浏览量:2110
◆商品房预售的条件?
张女士反映:其榜首次购买预售商品房,想了解签定合同前应留意哪些方面?
律师回答:榜首,开发商的开发运营资历有必要合法。即开发商有必要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则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 第二,开发建造的手续有必要合法。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则,开发项目有必要获得《土地运用权证》、《建造用地规划答应证》、《建造工程规划答应证》、《建造工程施工答应证》及《商品房预售答应证》。故张女士在签定预售商品房购房合同前,应留意检查开发商的以上资质和“五证”是否完全,并留意上述证明文件中所载内容是否同与开发商陈说共同,尤其是《商品房预售答应证》。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答应证》而与买受人缔结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将被确定无效,除非在起诉前获得商品房预售答应证。一旦因开发商隐秘没有获得商品房预售答应证明的现实而导致商品房预售合同无效,或许被吊销、免除的,买受人能够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九条的规则,要求敞开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补偿损失,并能够建议房地产开发企业承当不超越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补偿职责。
◆商品房交给有何要求?
林小姐反映:其购买的商品房即将交房,开发商应供给那些材料,才能够收房?
律师回答:商品房交给时,买受人应当检查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好的该商品住所建造项目交给运用的证件是否完备,检查是否具有建造工程竣工检验存案证明书,并要求开发商按照建造部《商品房出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则,供给《住所质量保证书》和《住所运用说明书》。别的,买受人应结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好核对实践交给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饰与合同约好是否共同。
◆未获得房产证的预售商品房是否能够转让?
吴先生反映:其购买了一套预售商品房,没有获得房产证。但因现在资金紧缺,是否能够转让该商品房?
律师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则:“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则。”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造部等部分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告诉》(国办发[2005]26号)规则,国务院决议,制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给、预购人获得房子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分不得为其处理转让等手续;房子所有权申请人与挂号存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共同的,房子权属挂号机关不得为其处理房子权属挂号手续。因此在吴先生购买的预售商品房竣工交给、获得房子所有权证之前,该商品房不能处理转让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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