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监护权能变更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05 18:04浏览量:121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能改变吗?
离婚后孩子监护权能改变吗?依据相关法律规则,我国民法通则第18条规则,监护人不实行监护职责或许损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当职责;给被监护人形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能够依据有关人员或许有关单位的请求,吊销监护人的资历。
《民通定见》第21条规则,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日子的一方无权撤销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可是,未与该子女共同日子的一方,对该子女有犯罪行为、优待行为或许对该子女显着晦气的,人民法院以为能够撤销的在外。
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改变有三种状况:一是现有的监护人丧失了监护才能;二是监护人不实行监护权,即监护人有才能但不实行监护的职责;三是因为失掉监护人。
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则,监护人不实行监护职责,或许损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历的人或许单位向人民法院申述,要求监护人承当民事职责的,依照一般程序审理;要求改变监护联系的,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既要求承当民事职责,又要求改变监护联系的,别离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定见(试行)》中第18条规则:“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自行改变。私行改变的,由原被指定的监护人和改变后的监护人承当监护职责。”该定见第22条规则:“夫妻离婚后,与子女共同日子的一方无权撤销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故法院在判定或调停离婚时,只确认子女随哪一方日子,并不掠夺另一方对子女的监护权、也不撤销其对子女的监护责任。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