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年终奖纳税怎么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15 14:01浏览量:2876

 近来,刘先生致电本报维权热线说,他上一年全年每月薪酬1500元,12月份,单位发了4000元年终奖,并按5%的税率扣了刘先生200元的税。刘先生疑问,单位这种扣法是否合理?针对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听讼网的相关律师,得出了年终奖交税应分两种状况核算。
状况一:取得年终奖当月个人薪酬、薪水高于(或等于)2000元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核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告诉》(国税发[2005]9号)的规则,交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独自作为一个月薪酬、薪水所得核算交税,应按相关计税方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先将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认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假如在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薪酬、薪水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则的费用扣除额2000元时,适用公式为:年终奖应交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当月薪酬、薪水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别离核算交纳个人所得税。
例如,刘先生12月份薪酬为240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为4000元,应缴个税为220元。
核算方法为:4000÷12=333.3(元),适用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年终奖应交税额为4000×5%=200(元)
当月薪酬、薪水所得应交税额为(2400-2000)×5%=20(元)
当月算计应交税额为200 20=220(元)
状况二:取得年终奖当月个人薪酬、薪水所得低于2000元假如在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薪酬、薪水所得低于税法规则的费用扣除额(2000元)时,适用公式为:应交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薪酬薪水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间,适用税率应由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薪酬薪水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认。
例如,刘先生当月薪酬、薪水所得为1500元,低于税法规则的2000元费用扣除额,因而,应将年终一次性奖金减除当月薪酬与费用扣除额2000元之间的差额后,核算交纳个人所得税。据此,刘先生取得年终奖时,应交纳个人所得税为175元。
核算方法为:应交税所得额为4000-(2000-1500)=3500(元)
3500÷12=291.7元,依据税率表,适用税率为5%,速算扣除数为0;应交税额为3500×5%=175(元)
因而,单位应扣除刘先生175元的年终奖所得税,而不是200元。
需求提示的是,上述年终一次性奖金的特别计税方法,每个交税人一年内只允许选用一次。假如选用年终奖分次发放的方法,分次发放的奖金一概与当月薪酬、薪水收入兼并,交纳个税。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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