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征收农村土地补偿政策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7-12 11:32浏览量:2431

征用犁地的补偿费用包含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犁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犁地被征用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关于国家征收乡村土地补偿方针具体内容请阅览下文。。
问:李律师你好!我是湖南省株洲市的一个乡民,因家里在开发区地段,2005年我家的4亩田一亩地以及家里的两层楼的房子悉数被国家征收用于房地开发以及工厂建造,现家里剩余四分地还没有转为城市户口,这些一共国家补偿了30万元,我觉得不合理.一般来说用农人的土地搞于厂房建造的工厂应该给农人分红的.讨教
答:你好!你应得到以下的补偿:你假如不服可向当地的土地部分投诉。
征用土地的,依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处给予补偿。
征用犁地的补偿费用包含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犁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犁地被征用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犁地的安顿补助费,依照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数核算。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数,依照被征用的犁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均匀每人占有犁地的数量核算。每一个需求安顿的农业人口的安顿补助费规范,为该犁地被征用前三年均匀年产值的四至六倍。可是,每公顷被征用犁地的安顿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越被征用前三年
均匀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规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犁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顿补助费的规范规则。
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规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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