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人的保密义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12 08:37浏览量:564
在一个案子傍边,一方把握的依据或许其他工作是需求保密的,不能被对方的人知道,这是保密的,那么刑事辩解人的保密职责还有那些呢,辩解人的权力、职责有哪些,听讼网小编经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令知识,期望对你有协助。
刑事辩解人的保密职责
辩解人执业保密准则是刑事诉讼范畴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不只关乎当事人诉讼权力以及合法权益的确保,还关乎辩解人辩解职责的有用行使和辩解准则的安定开展。辩解人作为为当事人供给法令服务的执业人员,在参与刑事诉讼的过程中,为了施行切实有用的辩解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定要与当事人针对案子的有关状况进行全面、充沛的沟通,其间就不可避免会知晓与当事人有利害联系而当事人不肯意走漏的信息。为了维护辩解人与当事人之间的信任联系,也为了确保辩解准则充沛发挥作用,将辩解人保存执业隐秘作为辩解人有必要恪守的法令职责含义严重。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八条规则,律师应当保存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隐秘、商业隐秘,不得走漏当事人的隐私。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托付人和其别人不肯走漏的状况和信息,应当予以保密。可是托付人或许其别人预备或许正在施行的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严重损害别人人身、产业安全的违法现实和信息在外。
辩解人在实行保密职责的一起,赋予其执业保密特权,才干消除辩解人的执业危险,避免司法机关对律师乱用国家权力,然后有用确保辩解人的人身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则,辩解律师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托付人的有关状况和信息,有权予以保密。可是,辩解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托付人或许其别人,预备或许正在施行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损害别人人身安全的违法的,应当及时奉告司法机关。刑诉法的这一规则,初次在立法上清晰了辩解人对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托付人的有关状况和信息予以保密是一种执业权力,而不只仅是一种职责,其含义严重。
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则的辩解人保密特权有破例景象,即:辩解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托付人或许其别人,预备或许正在施行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损害别人人身安全的违法的,应当及时奉告司法机关。因而,律师在刑事辩解活动中,关于知悉的托付人或许其别人的状况和信息,怎么界定是否归于应当奉告司法机关的“预备或许正在施行损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严重损害别人人身安全的违法”的状况和信息,则显得尤为重要。
一、辩解人的概念和人数
辩解人,是指受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托付或人民法院的指定,协助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解权,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
刑诉法第32条:“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解权以外,还能够托付一至二人作为辩解人”。
特别重视:
在一起违法案子中,一名辩解人不得一起承受两名以上的同案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托付,作为他们的一起辩解人。
二、辩解人的规模
刑诉法第32条:“下列的人能够被托付为辩解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许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引荐的人;(三)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朋。正在被实行惩罚或许依法被掠夺、约束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解人。”
最高法院《解说》第33条规则下列人员不得被托付担任辩解人:“(一)被宣告缓刑和惩罚没有实行结束的人;(二)依法被掠夺、约束人身自由的人;(三)无行为能力或许约束行为能力的人;(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六)与本案审理成果有利害联系的人;(七)外国人或许无国籍人。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则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许监护人,由被告人托付担任辩解人的,人民法院能够允许。”
《律师法》第13条规则:“国家机关的现职工作人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期间,不得执业。”该法第36条规则:“曾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不得担任诉讼署理人或许辩解人。”
特别重视:
1、正在实行的惩罚包含主刑和附加刑;依法被掠夺、约束人身自由的人包含被公安司法机关采取了刑事诉讼强制措施或许依据其他法令、法规被约束或许掠夺人身自由的人。
2、在我国进行的刑事诉讼中,外国人、无国籍人依法只能托付我国律师为其辩解。
三、辩解人的位置与职责
辩解人在刑事诉讼中具有独立的诉讼位置,依法独立实行职务,只维护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没有控诉的职责。
刑诉法第35条规则:“辩解人的职责是依据现实和法令,提出证明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许减轻、革除其刑事职责的资料和定见,维护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四、辩解人的权力、职责
1、辩解人的权力
①承受托付担任辩解人的权力。
②查阅、摘录、仿制案子资料权和会晤通讯权。刑诉法第36条规则:“辩解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子审查起诉之日起,能够查阅、摘录、仿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判定资料,能够同在押的违法嫌疑人会晤和通讯。其他辩解人经人民检察院答应,也能够查阅、摘录、仿制上述资料,同在押的违法嫌疑人会晤和通讯。辩解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子之日起,能够查阅、摘录、仿制本案所指控的违法现实的资料,能够同在押的被告人会晤和通讯。其他辩解人经人民法院答应,也能够查阅、摘录、仿制上述资料,同在押的被告人会晤和通讯。”
③调查取证权。这是辩解律师的权力,其他辩解人没有这项权力。
刑诉法第37条规则:“辩解律师经证人或许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赞同,能够向他们搜集与本案有关的资料,也能够请求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搜集、调取依据,或许请求人民法院告诉证人出庭作证。辩解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许人民法院答应,而且经被害人或许其近亲属、被害人供给的证人赞同,能够向他们搜集与本案有关的资料。”
④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解定见权。
⑤参与法庭调查和法庭争辩权。
⑥经被告人赞同,提出上诉的权力。
⑦对强制措施超越法定期限的,辩解人有权要求革除。
⑧署理申诉权。
⑨依法独立进行辩解权和人身权力不受侵略。
⑩回绝辩解权。辩解律师发现托付事项违法,托付人使用律师供给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许托付人隐瞒现实的,有权回绝辩解。
特别重视:辩解律师与其他辩解人的诉讼权力不完全相同,辩解人在不同的诉讼阶段诉讼权力也不相同,留意差异。
2、辩解人的职责
辩解人的职责主要有:依据现实和法令,提出证明违法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许减轻、革除其刑事职责的资料和定见,维护违法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解律师和其他辩解人不得协助违法嫌疑人、被告人藏匿、消灭、伪造依据或许串供,不得要挟、诱惑证人改动证言或许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搅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依据法令规则违法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解权以外,还能够托付一至二人作为辩解人,所以此刻请的辩解人需求有专业知识的,而且需求维护当事人的隐秘,辩解人的职责便是提出依据减免刑法,以上便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答复,你能够咨询听讼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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