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洪湖市征地补偿标准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11 08:50浏览量:2778
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复了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征地补偿安顿倍数和批改系数,以及青苗补偿规范,一起与《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湖北省征地一致年产量规范和区片归纳地价的告诉》同时施行。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咨询热线:4006161660)将湖北省洪湖市的征地补偿规范共享给各位网友:
湖北省洪湖市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规模:新堤办事处、乌林镇(规模:茅埠村、王码头村、王洲村、叶洲村)、滨湖办事处(规模:新旗村、前景村)。
补偿规范:犁地:35800元/亩;菜地:39380元/亩;果园:39380元/亩;茶园:39380元/亩;精养鱼池:39380元/亩;林地:28640元/亩;未使用地:2148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规模:乌林镇(除一类区片规模以外)、滨湖办事处(除一类区片规模以外)。
补偿规范:犁地:32600元/亩;菜地:35860元/亩;果园:35860元/亩;茶园:35860元/亩;精养鱼池:35860元/亩;林地:26080元/亩;未使用地:1956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规模:螺山镇、老湾回族乡、龙口镇、燕窝镇、新滩镇、汉和镇、万全镇、黄家口镇、沙口镇、翟家湾镇、峰口镇、曹市镇、戴家场镇、府场镇、小港管理区、大同管理区、大沙管理区。
补偿规范:犁地:29800元/亩;菜地:32780元/亩;果园:32780元/亩;茶园:32780元/亩;精养鱼池:32780元/亩;林地:23840元/亩;未使用地:17880元/亩。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提示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规范仅包括土地补偿费、安顿补助费,不包括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依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则履行。
该规范为保护性规范,依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力,征收农人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人生活水平不下降为宜,其次,因对土地使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量远高于区委均匀产量的,如在土地上栽培经济作物,使用农用地展开特别栽培、养殖业,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取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规范仍有不理解的当地,欢迎咨询爱土拆迁律师团(咨询热线:40061616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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