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划拨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14 15:16浏览量:2385

国有划拨土地,土地性质分为乡村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国有土地又分为国有划拨跟国有出让两种,国有划拨是国家无偿划拨给单位或个人运用的土地。那么,关于国有土地划拨程序您了解多少呢?今日,听讼网小编为您收拾总结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对您有所协助。
一、划拨用地的请求和赞同流程
1、划拨用地请求:凡契合法令、法规规则的乡镇建造用地,用地单位向市或区(县)疆土房管局提出划拨请求。请求阐明用地单位、建造用地的基本情况及定见、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2、划拨用地收件: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用地单位提交的划拨用地请求后,告诉用地单位提交请求所需各项文件、材料。
3、划拨用地填表:用地单位交齐文件、材料后,填写《乡镇建造用地赞同书请求审批表》。
4、划拨用地请求的赞同:行政主管部门对请求进行检查后,其代人民政府拟文批复赞同用地单位用地,并核发《乡镇建造用地赞同书》及拨地红线图。
5、划拨用地请求的赞同:区、县疆土房管局核发《乡镇建造用地赞同书》后15日内,应将区、县政府划拨乡镇建造用地批复、《乡镇建造用地赞同书附件》及拨地红线图各一份,报送市疆土房管局存案。
二、划拨土地运用权的转让、租借与典当的流程
划拨土地运用权需求转让、租借、典当的,土地运用者应按照以下规则处理相关法令手续:
1、请求:土地运用者需求转让、租借、典当土地运用权的,应持规则的合法文件、材料向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请求。
2、回复:行政主管部门在接到转让、租借、典当土地运用权书面请求书后,在规则期限内向土地运用者给予回复。
3、出让:行政主管部门与土地运用者通过洽谈后,签定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
4、签约:土地运用权转让、租借、典当行为的两边当事人按照有关法令、法规和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则,签定土地运用权转让租借典当合同。
5、出让挂号:土地运用者在土地运用权出让合同签定后60日内,向所在地的行政主管部门交给土地运用权出让金,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土地运用权出让挂号手续。
6、转让、租借、典当挂号:两边当事人在处理土地运用权出让挂号手续后15日内,到所在地的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土地运用权转让、租借、典当挂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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