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是谁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2-31 19:32浏览量:1867

依据达州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则,2016年达州住宅公积金借款目标和借款基本条件如下:
一、借款目标
1、本市缴存员工。需接连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从未处理过或虽处理但已悉数清偿结束住宅公积金借款的员工及其爱人,购买自住住宅(首套房或改善性住宅)、商业银行按揭借款转住宅公积金借款时,可申请住宅公积金借款。
2、异地缴存员工。夫妻两边在工作地接连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6个月及以上,在达州市乡镇规划区内购买自住宅,并能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处理住宅典当的,持工作地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合法接连正常缴存证明,可申请住宅公积金借款。
二、基本条件
1、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
2、可以供给足额的借款担保;
3、具有安稳的工作和收入,信誉杰出,有满足的归还借款本息的才能;
4、契合达州市住宅公积金借款条件。
《公积金余额影响借款额度?2016买房不知道这些就亏大了》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