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者让人顶包的意图便是为了使自己躲避法令的追查,本质上也是一种交通肇过后的“逃跑”行为。现在交通
事故中存在许多这样的现象,那么帮人顶包的人归于什么行为,应该承当什么职责呢?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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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讼网小编给我们遍及交通事故处理小常识,期望我们认真学习。
细微交通事故顶包怎样处分?小编剖析如下;
交通肇过后叫人“顶包”的行为,前后两行为危害的法益规模不同。交通肇过后让人代替的行为本质上可分为交通肇过后的“逃逸”和“代替”两个行为。一起前后两个行为的片面状况不同,过后不行罚的行为要求前后两个行为根据同一个违法成心,而在交通肇过后让人代替的行为中,前一个交通肇事是过失违法,后一个让人代替的行为是显着的成心行为,前后行为的片面状况是不相同的。
肇事者让人顶包其意图是为了使自己躲避法令的追查,本质上是一种交通肇过后的“逃跑”行为,契合过后不行罚的理论适用;一起,肇事者“为躲避法令追查逃离事故现场”的行为归于交通肇事罪法定的科罪情节,对该情节若作为其他违法事实再次予以点评,则违反“制止重复性点评”的法令基本原则。考虑到该行为波折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可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并从重处分。
交通肇过后让人代替的行为归于对职责归结的躲避,此刻,交通事故现已造成了对公共秩序的要挟,一起造成了严峻的人身或许产业危害,客观上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所以交通肇过后让人代替的行为是独立的过后行为,其契合波折作证罪的违法构成,应当与交通肇事罪数罪并罚。
温馨提示:当发作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不要抱有幸运的心思,应该及时报案,削减损伤,活跃合作查询,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