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一方对离婚判决不服该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1-31 13:27浏览量:1751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则,夫妻感情破裂的,能够经过诉讼的方法离婚,假如法院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是会准予两边离婚的,而判定离婚后被告是可能对判定成果不服的,那么当事人一方对离婚判定不服该怎么办?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当事人一方对离婚判定不服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则,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定成果不服的,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当地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定的,有权在判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当地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决的,有权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五条 上诉应当递送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含当事人的名字,法人的称号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名字或许其他安排的称号及其首要负责人的名字;原审人民法院称号、案子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当事人一方对离婚判定不服怎么处理”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则,当事人对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定成果不服的,能够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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