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14 20:48浏览量:1115

石家庄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甲方:(监管银行)
乙方:(开发公司)
为确保预售商品房相关工程建造的资金需求,甲、乙两边依据《石家庄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法》的规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开发建造的坐落于 ,项目名称为 ,幢号为 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事宜缔结协议如下:
一、乙方赞同甲方依照《石家庄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方法》的规则和本协议的约好,对上述商品房的预售资金收入、开销和运用等进行监管。
二、乙方在甲方开设上述商品房的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其账户名称为 。账号为 。
三、依据乙方供给的相关材料和上述商品房在本协议缔结时的实践工程进展,甲、乙两边承认:上述商品房的后续工程建造资金为 万元,依照规则核算的不行预见费用为
万元,算计始监管资金总额为 万元。
商品房预售过程中,监管资金总额由甲方依据上述商品房的实践工程进展和严重工程改变、设备更型证明文件按规则程序进行动态调整。
四、乙方预售上述商品房所得资金应当悉数直接存入上述预售资金专用账户。
甲方应依据乙方开具的缴款通知或为乙方供给P0S机等付出东西将购房人交纳的预购价款直接存入上述预售资金专用账户,并向购房人开具进账凭据。
五、乙方需支取、运用监管资金总额内资金的,应向甲方提出请求,并应照实供给经监理单位盖章承认建造工程形象进展完结的证明。
若因发作较大的工程改变或设备更型等需求超越原定资金运用方案支取、触及监管资金总额内资金的,还应供给规划单位或规划部分的改变核定单及建造费用调整预算书以及设备定购单。
六、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支取、运用监管资金总额内资金的请求后5个工作日内按规则进行审阅。契合支取条件的,予以支取;不契合支取条件的,应书面阐明原因和理由。
七、乙方在监管资金总额内支取的资金有必要用于上述商品房的相关工程建造,不得挪作他用。
八、上述预售款监管专用账户实施封闭式处理。存入该专用账户的商品房预售款总额超越监管资金总额的,乙方可按一般账户处理程序支取超越部分资金,但甲方有权以其超出部分资金优先用于乙方偿还甲万的借款。
九、甲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乙方供给上述预售款监管账户一式二份的对账单。
十、项目竣工交给后,两边处理结算手续,刊出监管账户,一起将刊出账户的证明报住宅保证和房产处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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