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06 01:10浏览量:90
口头遗言
来访咨询:“我小时分是在姥爷家里长大的,所以姥爷特别的疼我。我13岁那年,姥爷逝世了。后来我听家里的姑姑、叔叔和邻居们说,我姥爷没走的时分就跟我父母说,他走了就把他的老宅子给我,而且我父母也供认有这样的工作。可是,现在我父母却把我姥爷留给我的老宅子给了我哥哥,我哥哥把老房子拆了盖上了新房子。律师,您说我现在怎么办?”
律师回答:“你姥爷有没有留下什么书面的资料,能阐明他要把老宅子给你的?假如你姥爷仅仅口头上说把老宅子作为遗产给你的话,那你就没有办法得到老宅子。由于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言人在危机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言。口头遗言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殆情况免除后,遗言人可以用书面或许录音方式立遗言的,所立的口头遗言无效。’其时你姥爷尽管表达了想把老宅子给你的意思,可是由于不是在危殆的情况下,而且说完这个主意后也没有立书面料说要把老宅子给你。所以尽管老爷子又这样的志愿,可是老爷子的几句话不能成为有用的遗言,那么你就没有得到老宅子的权力。所以提示你,在你今后的日子中,为了防止费事,立遗言是十分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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