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转业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16 18:39浏览量:1962

核心内容:武士转业费是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经同意退出现役转业到当地作业而发给个人的各种费用的总称。那么,武士转业费归于归于夫妻共同财产吗?离婚时,怎么分呢?下面,听讼网小编为您收拾相关咨询问题进行回答,期望对您有协助。
我和刚从部队转业的老公闹离婚,因武士转业费怎么切割产生了争论。我以为,十几万元的武士转业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均分;但老公却以为,转业费是部队给退役武士的,是他的个人财产,应该由他个人占有。请问,武士转业费归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律师回答】
武士转业费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对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说(二)》第14条规则:“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子,触及切割发放到武士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武士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详细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详细年限为人均寿数七十岁与武士入伍时实践年纪的差额。”依据该规则,你老公的武士转业费并不能悉数归入夫妻共同财产领域,你作为妻子可以切割的,仅仅其间的一部分。详细而言,你们两边应领先求出年平均值,即以转业费总额除以详细年限,然后再以你和老公婚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由你和老公平等切割。其他部分则为你老公的个人财产,归他个人一切。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