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虚构工作经历是否有效,签订劳动合同后是否可以辞职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15 04:10浏览量:322

任何劳作者都期望找到一份薪酬高、待遇好的作业,而用人单位则是相反的思维,期望职工能力强,可是薪酬要求不高。劳作者为了找到一份好作业,有的挑选虚拟作业经历。那么,签定劳作合同虚拟作业经历是否有用,签定劳作合同后是否能够辞去职务?下面,就让听讼网小编来告诉你吧!
【网友咨询】
签定劳作合同虚拟作业经历是否有用,签定劳作合同后是否能够辞去职务?
【律师回答】
劳作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则,有下列三种景象之一的,劳作合同无效或许部分无效:
(1)以诈骗、钳制的手法或许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实在意思的情况下缔结或许改变劳作合同的;
(2)用人单位革除自己的法定职责、扫除劳作者权力的;
(3)违背法令、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则的。对劳作合同的无效或许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作争议裁定组织或许人民法院承认。
劳作者虚拟自己的作业经历、学历,致使用人单位对其作业能力作出错误判断,从而与其签定劳作合同。劳作合同是否有用,由劳作争议裁定组织或许人民法院承认。
签定劳作合同后是否能够辞去职务
劳作合同法规则,劳作者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告诉用人单位,能够免除劳作合同。劳作者在试用期内提早三日告诉用人单位,能够免除劳作合同。
因而合同未到期辞去职务也是能够的,只需提早30天告诉用人单位就能够了,至于补偿问题,一般来说是不必补偿的,鄙人面的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要承当违约职责。
用人单位为劳作者供给专项训练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训练的,能够与该劳作者缔结协议,约好服务期。
劳作者违背服务期约好的,应当依照约好向用人单位付出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越用人单位供给的训练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作者付出的违约金不得超越服务期没有实行部分所应分摊的训练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约好服务期的,不影响依照正常的薪酬调整机制进步劳作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作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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