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如何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6-02 09:24浏览量:2617
在劳作者与用人单位树立了劳作联系今后,就需求对劳作联系存续期间进行确认。关于确认劳作联系存续期间的规范有清晰的法律规则。实践中,常常结合的期限来判别劳作联系存续期间的长短。
劳作联系存续期间的确认
有劳作合同书的便是合同约好的作业期间,假如没有,则是职工与用人单位实践树立的时刻段。
劳作合同的期限
依据《劳作法》的规则,劳作合同的期限分为3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结必定作业为期限。
1、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约好合同停止时刻的劳作合同。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协商一致,能够缔结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固定期限的劳作合同能够是较短的半年、2年,也能够是较长的5年、10年,详细期限长短应依据用人单位状况、岗位状况和劳作者状况自主确认。
2、,是指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约好无确认停止时刻的劳作合同。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协商一致,能够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
有下列景象之一,劳作者提出或许赞同续签、缔结劳作合同的,除劳作者提出缔结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外,不然应当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
(1)劳作者在该用人单位接连作业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度实施劳作合同准则或许国有从头缔结劳作合同时,劳作者在该用人单位接连作业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十年的;
(3)接连缔结二次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且劳作者没有劳作规则的用人单位能够的景象,续订劳作合同的。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作者缔结书面劳作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已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
3、以完结必定作业任务为期限的劳作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约好以某项作业的完结为合同期限的劳作合同。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协商一致,能够缔结以完结必定作业任务为期限的劳作合同。
总的来说,劳作联系的存续期间便是劳作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树立劳作联系的时刻。依据劳作合同的期限也是能够进行判别的。关于劳作合同的其他内容您需求了解的,比方,劳作合同的必备条款以及怎样约好违约条款等您需求了解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站取得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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