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5-15 12:50浏览量:759

不少大学生都会去参加作业,这可能是兼职性质,也可能是实习性质。咱们都知道作业的时分签定劳作合同才能够确保个人劳作的权益,而大学生的身份是大学生,那么,大学生能够签劳作合同吗?听听听讼网小编给出的具体定见。
首要,劳作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若干问题的定见》第12条尽管规则“在校生使用业余时刻勤工助学,不视为作业,未树立劳作联系,能够不签定劳作合同”。但该规则的适用是有条件的,即以勤工俭学为意图。
这儿的勤工俭学是指在校学生不以作业为意图,使用学习闲暇时刻打工补助膏火、生活费。从张某反映的状况来看,张某与某机械公司签定劳作合同时就两边的权力和责任进行了具体约好,且在合同签定后一向依照公司的作息时刻上班,张某的意图显着不归于使用业余时刻勤工俭学。
其次,依据我国现行法令规则,已满16周岁的人均具有树立劳作联系的主体资格,法令并未将在校学生扫除在外。获得结业证书、具有相应的学历并不是树立劳作联系的必要条件。别的,张某和某机械公司是在两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劳作合同的,系两边实在意思的表明,不存在诈骗、隐瞒事实或钳制等状况,也不违背相关法令、行政法规则,所以不存在无效问题。
最终,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则,员工在作业时刻和作业场所内,因作业原因遭到事端损伤的,应认定为工伤。很显着,张某在车间作业时受伤归于在作业时刻和作业场所内,因作业原因受伤,应认定为工伤。
依据现行的有关规则,在校的学生是不能与用人单位树立劳作联系的,也就是说,是不能签定劳作合同的。可是因为各种原因,一些用人单位期望没有结业的学生能到单位作业,即使是这样,也不能签定劳作合同。可是能够与单位签定劳务协议,或许签定实习协议,并在协议中规则两边的权力责任。
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第12条规则:"在校生使用业余时刻勤工助学,不视为作业,未树立劳作联系,能够不签定劳作合同。
在你还保存学生身份之前,公司与之树立的都不是劳作联系,仅仅劳务联系,契合雇佣联系特征的,能够认定为雇佣联系。还没拿到结业证的依然归于在校生,不具备劳作法中签定劳作合同的主体资格,因而还没拿到结业证的应届生签定的是作业协议书。作业协议是用人单位与校园及在校应届结业生之间签定的,对行将构成的劳作联系及劳作联系中两边根本权力责任联系达到的协议。作业协议构成的三方当事人是用人单位、校园、校园应届结业生。
大学生签劳作合同的时分,想要具体了解的你能够在线与听讼网律师一对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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