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关于拆迁诉讼时效的重要批复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12 21:27浏览量:2502
征地拆迁或是房子拆迁的时分,假如拆迁户关于相关的拆迁要求不满意,能够在规则的时效里提起诉讼,经过法令来维护个人的权益。关于诉讼时效问题,能够看看听讼网小编介绍的政府关于拆迁诉讼时效的重要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越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达到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当受法令维护问题的批复
法复〖1997〗4号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川高法〔1996〕116号《关于超越诉讼时效期间达到的还款协议是否应受法令维护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讨,答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则的精力,对超越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两边就原债款达到还款协议的,应当依法予以维护。
此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越诉讼时效期间告贷人在催款告诉单上签字或许盖章的法令效力问题的批复
法释[1999]7号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98]冀经一请字第38号《关于超越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告贷人宣布的“催收到期告贷告诉单”是否受法令维护的请示》收悉。经研讨,答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规则的精力,关于超越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告贷人宣布催收到期告贷告诉单,债款人在该告诉单上签字或许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款的从头承认,该债权债款联系应受法令维护。
此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越诉讼时效期间后债款人向债权人宣布承认债款的询证函的行为是否构成新的债款的请示的答复((2003)民二他宇第59号)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渝高法(2003)232号请示收悉。经研讨,答复如下:
依据你院请示的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渝中区支行与重庆包装技能研讨所、重庆嘉陵企业公司华西世界贸易公司告贷合同胶葛案有关现实,重庆嘉陵企业公司华西世界贸易公司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主意向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渝中区支行宣布询证函核对告贷本息的行为,与本院法释(1999)7号《关于超越诉讼时效期间告贷人在催款告诉单上签字或盖章的法令效力问题的批复》所规则的超越诉讼时效期间后告贷人在信用社宣布的催款告诉单上签字或盖章的行为相似,因而,对债款人于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主意向债权人宣布询证函核对告贷本息行为的法令结果问题可参照本院上述《关于超越诉讼时效期间告贷人在催款告诉单上签字或盖章的法令效力问题的批复》的规则进行确定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款人签收“告贷对账签证单”的行为是否归于对现已超越诉讼时效的原债款的实行进行从头承认问题的复函
(2006)民立他字第106号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2006)皖民二监字第7号《关于安徽省出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电力临泉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告贷合同胶葛复查一案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讨以为:我院《关于超越诉讼时效期间告贷人在催款告诉单上签字或许盖章的法令效力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所称“对原债款的从头承认”,是指债权人要有催收逾期告贷的意思标明,债款人签字或盖章认可并乐意持续实行债款。你院请示所涉的案子中,安徽省出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出资集团公司)2003年3月向债款人临泉县供电局宣布的“告贷对账签证单”,其称号和内容均无催收告贷的清晰标明。临泉县供电局局长张修法在“告贷对账签证单”上签署“告诉收到”,标明债款人现已收到了“告贷对账签证单”,但不能推定为其有归还已过诉讼时效债款的意思标明。因而,既不能把本案所涉“告贷对账签证单”简略理解为便是《批复》中的“催款告诉单”,也不能把两边当事人宣布和签收“告贷对账签证单”的行为视为对原债权债款的实行从头达到了协议。我院赞同你院请示报告中的少数人定见。
听讼网小编提醒您,在拆迁中所遇到的任何胶葛,都能够经过诉讼的方法来维权。现代社会是法治社会,许多工作都需要靠法令来处理,在线咨询本网律师可处理你任何法令胶葛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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