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华侨、港澳台居民结婚登记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5-22 19:30浏览量:2960

一、条件
1、男女两边有必要自愿成婚。
2、成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两边均无爱人(未婚、离婚、丧偶)。
4、两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
二、成婚挂号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资料
(一)内地居民
l、自己的户口簿、身份证。
2、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签字声明。
(二)香港居民
l、港澳居民交游内地通行证或许港澳同胞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经香港托付评判人公证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声明。
(三)澳门居民
1、港澳居民交游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经澳门公证组织公证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声明。
(四)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交游大陆通行证或许其他有用游览证件。
2、自己在台湾地区寓居的有用身份证件。
3、台湾公证组织公证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声明。
(五)出国人员、华裔
1、自己的有用护照。
2、寓居国公证组织或许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证明,或许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自己无爱人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联系的证明。
与我国无外交联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我国均有外交联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我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许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六)外国人
l、自己的有用护照或许其他有用的世界游览证件。
2、所在国公证组织或许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许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自己无爱人的证明;或许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自己无爱人的证明。
与我国无外交联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我国均有外交联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我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许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国外的无爱人声明或许证明,自出具之日起6个月内有用。
三、成婚挂号的程序
l、要求成婚挂号的男女两边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婚姻挂号机关提出请求。(或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认的机关)。
2、两边当事人填写《请求成婚挂号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当事人提交3张大1寸双人近期正面半身免冠合影相片。
4、婚姻挂号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检查,契合的,予以挂号。
请求补办成婚挂号或挂号的,依照成婚挂号程序处理。
四、成婚挂号的时限、收费规范
1、挂号时限:证件资料完全,当场予以挂号,发给。
2、收费规范:每对9元(各地可能会有所不同)。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