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子商务法2019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18 20:50浏览量:219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商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继续健康展开,拟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公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经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出售产品或许供给服务的运营活动。
法令、行政法规对出售产品或许供给服务有规矩的,适用其规矩。金融类产品和服务,运用信息网络供给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书以及文明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鼓舞展开电子商务新业态,立异商业模式,促进电子商务技能研制和推广使用,推进电子商务诚信系统建造,营建有利于电子商务立异展开的商场环境,充沛发挥电子商务在推进高质量展开、满意公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构建开放型经济方面的重要效果。
第四条 国家相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促进线上线下交融展开,各级公民政府和有关部分不得采纳歧视性的政策方法,不得乱用行政权力扫除、约束商场竞赛。
第五条 电子商务运营者从事运营活动,应当遵从自愿、相等、公正、诚信的准则,恪守法令和商业道德,公正参加商场竞赛,实行顾客权益维护、环境维护、知识产权维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维护等方面的责任,承当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承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分按照责任分工负责电子商务展开促进、监督处理等作业。县级以上当地各级公民政府能够依据本行政区域的实践情况,承认本行政区域内电子商务的部分责任区别。
第七条 国家树立契合电子商务特色的协同处理系统,推进构成有关部分、电子商务职业安排、电子商务运营者、顾客等一起参加的电子商务商场处理系统。
第八条 电子商务职业安排按照本安排规章展开职业自律,树立健全职业规范,推进职业诚信建造,监督、引导本职业运营者公正参加商场竞赛。
第二章 电子商务运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矩
第九条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运营者,是指经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售产品或许供给服务的运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不合法人安排,包括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渠道内运营者以及经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出售产品或许供给服务的电子商务运营者。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是指在电子商务中为买卖两边或许多方供给网络运营场所、买卖促成、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买卖两边或许多方独立展开买卖活动的法人或许不合法人安排。
本法所称渠道内运营者,是指经过电子商务渠道出售产品或许供给服务的电子商务运营者。
第十条 电子商务运营者应当依法处理商场主体挂号。可是,个人出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运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获得答应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散小额买卖活动,以及按照法令、行政法规不需求进行挂号的在外。
第十一条 电子商务运营者应当依法实行交税责任,并依法享用税收优惠。
按照前条规矩不需求处理商场主体挂号的电子商务运营者在初次交税责任发作后,应当按照税收征收处理法令、行政法规的规矩恳求处理税务挂号,并照实申报交税。
第十二条 电子商务运营者从事运营活动,依法需求获得相关行政答应的,应当依法获得行政答应。
第十三条 电子商务运营者出售的产品或许供给的服务应当契合保证人身、工业安全的要求和环境维护要求,不得出售或许供给法令、行政法规制止买卖的产品或许服务。
第十四条 电子商务运营者出售产品或许供给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发票或许电子发票等购货凭据或许服务单据。电子发票与纸质发票具有相等法令效力。
第十五条 电子商务运营者应当在其主页明显方位,继续公示营业执照信息、与其运营事务有关的行政答应信息、归于按照本法第十条规矩的不需求处理商场主体挂号景象等信息,或许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前款规矩的信息发作改变的,电子商务运营者应当及时更新公示信息。
第十六条 电子商务运营者自行停止从事电子商务的,应当提早三十日在主页明显方位继续公示有关信息。
第十七条 电子商务运营者应当全面、实在、精确、及时地发表产品或许服务信息,保证顾客的知情权和挑选权。电子商务运营者不得以虚拟买卖、假造用户点评等方法进行虚伪或许引人误解的商业宣扬,诈骗、误导顾客。
第十八条 电子商务运营者依据顾客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气等特征向其供给产品或许服务的查找成果的,应当一起向该顾客供给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相等维护顾客合法权益。
电子商务运营者向顾客发送广告的,应当恪守《中华公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矩。
第十九条 电子商务运营者搭售产品或许服务,应当以明显方法提请顾客留意,不得将搭售产品或许服务作为默许赞同的选项。
第二十条 电子商务运营者应当按照许诺或许与顾客约好的方法、时限向顾客交给产品或许服务,并承当产品运送中的危险和责任。可是,顾客另行挑选快递物流服务供给者的在外。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运营者按照约好向顾客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交还的方法、程序,不得对押金交还设置不合理条件。顾客恳求交还押金,契合押金交还条件的,电子商务运营者应当及时交还。
第二十二条 电子商务运营者因其技能优势、用户数量、对相关职业的控制能力以及其他运营者对该电子商务运营者在买卖上的依靠程度等要素而具有商场分配方位的,不得乱用商场分配方位,扫除、约束竞赛。
第二十三条 电子商务运营者搜集、运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应当恪守法令、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维护的规矩。
第二十四条 电子商务运营者应当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去以及用户刊出的方法、程序,不得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去以及用户刊出设置不合理条件。
电子商务运营者收到用户信息查询或许更正、删去的恳求的,应当在核实身份后及时供给查询或许更正、删去用户信息。用户刊出的,电子商务运营者应当当即删去该用户的信息;按照法令、行政法规的规矩或许两边约好保存的,按照其规矩。
第二十五条 有关主管部分按照法令、行政法规的规矩要求电子商务运营者供给有关电子商务数据信息的,电子商务运营者应当供给。有关主管部分应当采纳必要方法维护电子商务运营者供给的数据信息的安全,并对其间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严厉保密,不得走漏、出售或许不合法向别人供给。
第二十六条 电子商务运营者从事跨境电子商务,应当恪守进出口监督处理的法令、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矩。
第二节 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
第二十七条 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应当要求恳求进入渠道出售产品或许供给服务的运营者提交其身份、地址、联系方法、行政答应等实在信息,进行核验、挂号,树立挂号档案,并定时核验更新。
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为进入渠道出售产品或许供给服务的非运营用户供给服务,应当恪守本节有关规矩。
第二十八条 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应当按照规矩向商场监督处理部分报送渠道内运营者的身份信息,提示未处理商场主体挂号的运营者依法处理挂号,并协作商场监督处理部分,针对电子商务的特色,为应当处理商场主体挂号的运营者处理挂号供给便当。
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应当按照税收征收处理法令、行政法规的规矩,向税务部分报送渠道内运营者的身份信息和与交税有关的信息,并应当提示按照本法第十条规矩不需求处理商场主体挂号的电子商务运营者按照本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矩处理税务挂号。
第二十九条 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发现渠道内的产品或许服务信息存在违背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矩景象的,应当依法采纳必要的处置方法,并向有关主管部分陈述。
第三十条 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应当采纳技能方法和其他必要方法保证其网络安全、安稳运转,防备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有用应对网络安全事情,保证电子商务买卖安全。
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应当拟定网络安全事情应急预案,发作网络安全事情时,应当当即发动应急预案,采纳相应的补救方法,并向有关主管部分陈述。
第三十一条 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应当记载、保存渠道上发布的产品和服务信息、买卖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好性、保密性、可用性。产品和服务信息、买卖信息保存时刻自买卖完结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法令、行政法规还有规矩的,按照其规矩。
第三十二条 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应当遵从揭露、公正、公正的准则,拟定渠道服务协议和买卖规矩,明晰进入和退出渠道、产品和服务质量保证、顾客权益维护、个人信息维护等方面的权力和责任。
第三十三条 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应当在其主页明显方位继续公示渠道服务协议和买卖规矩信息或许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并保证运营者和顾客能够便当、完好地阅读和下载。
第三十四条 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修正渠道服务协议和买卖规矩,应当在其主页明显方位揭露征求意见,采纳合理方法保证有关各方能够及时充沛表达意见。修正内容应当至少在实施前七日予以公示。
渠道内运营者不承受修正内容,要求退出渠道的,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不得阻挠,并按照修正前的服务协议和买卖规矩承当相关责任。
第三十五条 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不得运用服务协议、买卖规矩以及技能等手法,对渠道内运营者在渠道内的买卖、买卖价格以及与其他运营者的买卖等进行不合理约束或许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许向渠道内运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
第三十六条 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依据渠道服务协议和买卖规矩对渠道内运营者违背法令、法规的行为实施警示、暂停或许停止服务等方法的,应当及时公示。
第三十七条 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在其渠道上展开自营事务的,应当以明显方法区别符号自营事务和渠道内运营者展开的事务,不得误导顾客。
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对其符号为自营的事务依法承当产品出售者或许服务供给者的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知道或许应当知道渠道内运营者出售的产品或许供给的服务不契合保证人身、工业安全的要求,或许有其他危害顾客合法权益行为,未采纳必要方法的,依法与该渠道内运营者承当连带责任。
对联系顾客生命健康的产品或许服务,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对渠道内运营者的资质资历未尽到审阅责任,或许对顾客未尽到安全保证责任,形成顾客危害的,依法承当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 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应当树立健全信誉点评准则,公示信誉点评规矩,为顾客供给对渠道内出售的产品或许供给的服务进行点评的途径。
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不得删去顾客对其渠道内出售的产品或许供给的服务的点评。
第四十条 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应当依据产品或许服务的价格、销量、信誉等以多种方法向顾客显现产品或许服务的查找成果;关于竞价排名的产品或许服务,应当明显标明“广告”。
第四十一条 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应当树立知识产权维护规矩,与知识产权权力人加强协作,依法维护知识产权。
第四十二条 知识产权权力人以为其知识产权遭到危害的,有权告诉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采纳删去、屏蔽、断开链接、停止买卖和服务等必要方法。告诉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开始依据。
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接到告诉后,应当及时采纳必要方法,并将该告诉转送渠道内运营者;未及时采纳必要方法的,对危害的扩展部分与渠道内运营者承当连带责任。
因告诉差错形成渠道内运营者危害的,依法承当民事责任。歹意宣布差错告诉,形成渠道内运营者丢掉的,加倍承当补偿责任。
第四十三条 渠道内运营者接到转送的告诉后,能够向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开始依据。
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接到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宣布告诉的知识产权权力人,并奉告其能够向有关主管部分投诉或许向公民法院申述。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在转送声明抵达知识产权权力人后十五日内,未收到权力人现已投诉或许申述告诉的,应当及时停止所采纳的方法。
第四十四条 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应当及时公示收到的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规矩的告诉、声明及处理成果。
第四十五条 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知道或许应当知道渠道内运营者侵略知识产权的,应当采纳删去、屏蔽、断开链接、停止买卖和服务等必要方法;未采纳必要方法的,与侵权人承当连带责任。
第四十六条 除本法第九条第二款规矩的服务外,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能够按照渠道服务协议和买卖规矩,为运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供给仓储、物流、付出结算、交收等服务。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为运营者之间的电子商务供给服务,应当恪守法令、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矩,不得采纳会集竞价、做市商等会集买卖方法进行买卖,不得进行规范化合约买卖。
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缔结与实行
第四十七条 电子商务当事人缔结和实行合同,适用本章和《中华公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公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公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法令的规矩。
第四十八条 电子商务当事人运用主动信息系统缔结或许实行合同的行为对运用该系统的当事人具有法令效力。
在电子商务中推定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可是,有相反依据足以推翻的在外。
第四十九条 电子商务运营者发布的产品或许服务信息契合要约条件的,用户挑选该产品或许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合同树立。当事人还有约好的,从其约好。
电子商务运营者不得以格局条款等方法约好顾客付出价款后合同不树立;格局条款等含有该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第五十条 电子商务运营者应当明晰、全面、明晰地奉告用户缔结合同的过程、留意事项、下载方法等事项,并保证用户能够便当、完好地阅读和下载。
电子商务运营者应当保证用户在提交订单前能够更正输入差错。
第五十一条 合同标的为交给产品并选用快递物流方法交给的,收货人签收时刻为交给时刻。合同标的为供给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据或许什物凭据中载明的时刻为交给时刻;前述凭据没有载明时刻或许载明时刻与实践供给服务时刻不一致的,实践供给服务的时刻为交给时刻。
合同标的为选用在线传输方法交给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而且能够检索辨认的时刻为交给时刻。
合同当事人对交给方法、交给时刻还有约好的,从其约好。
第五十二条 电子商务当事人能够约好选用快递物流方法交给产品。
快递物流服务供给者为电子商务供给快递物流服务,应当恪守法令、行政法规,并应当契合许诺的服务规范和时限。快递物流服务供给者在交给产品时,应当提示收货人当面查验;交由别人代收的,应当经收货人赞同。
快递物流服务供给者应当按照规矩运用环保包装材料,完结包装材料的减量化和再运用。
快递物流服务供给者在供给快递物流服务的一起,能够承受电子商务运营者的托付供给代收货款服务。
第五十三条 电子商务当事人能够约好选用电子付出方法付出价款。
电子付出服务供给者为电子商务供给电子付出服务,应当恪守国家规矩,奉告用户电子付出服务的功用、运用方法、留意事项、相关危险和收费规范等事项,不得附加不合理买卖条件。电子付出服务供给者应当保证电子付出指令的完好性、一致性、可盯梢稽核和不行篡改。
电子付出服务供给者应当向用户免费供给对账服务以及最近三年的买卖记载。
第五十四条 电子付出服务供给者供给电子付出服务不契合国家有关付出安全处理要求,形成用户丢掉的,应当承当补偿责任。
第五十五条 用户在宣布付出指令前,应当核对付出指令所包括的金额、收款人等完好信息。
付出指令发作差错的,电子付出服务供给者应当及时查找原因,并采纳相关方法予以纠正。形成用户丢掉的,电子付出服务供给者应当承当补偿责任,但能够证明付出差错非本身原因形成的在外。
第五十六条 电子付出服务供给者完结电子付出后,应当及时精确地向用户供给契合约好方法的承认付出的信息。
第五十七条 用户应当妥善保管买卖暗码、电子签名数据等安全东西。用户发现安全东西丢掉、被盗用或许未经授权的付出的,应当及时告诉电子付出服务供给者。
未经授权的付出形成的丢掉,由电子付出服务供给者承当;电子付出服务供给者能够证明未经授权的付出是因用户的差错形成的,不承当责任。
电子付出服务供给者发现付出指令未经授权,或许收到用户付出指令未经授权的告诉时,应当当即采纳方法避免丢掉扩展。电子付出服务供给者未及时采纳方法导致丢掉扩展的,对丢掉扩展部分承当责任。
第四章 电子商务争议处理
第五十八条 国家鼓舞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树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展开和顾客权益维护的产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
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与渠道内运营者协议树立顾客权益保证金的,两边应当就顾客权益保证金的提取数额、处理、运用和交还方法等作出明晰约好。
顾客要求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承当先行补偿责任以及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补偿后向渠道内运营者的追偿,适用《中华公民共和国顾客权益维护法》的有关规矩。
第五十九条 电子商务运营者应当树立快捷、有用的投诉、告发机制,揭露投诉、告发方法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告发。
第六十条 电子商务争议能够经过洽谈宽和,恳求顾客安排、职业协会或许其他依法树立的调停安排调停,向有关部分投诉,提请裁定,或许提申述讼等方法处理。
第六十一条 顾客在电子商务渠道购买产品或许承受服务,与渠道内运营者发作争议时,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应当活跃帮忙顾客维护合法权益。
第六十二条 在电子商务争议处理中,电子商务运营者应当供给原始合同和买卖记载。因电子商务运营者丢掉、假造、篡改、毁掉、藏匿或许回绝供给前述材料,致使公民法院、裁定组织或许有关机关无法查明现实的,电子商务运营者应当承当相应的法令责任。
第六十三条 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能够树立争议在线处理机制,拟定并公示争议处理规矩,依据自愿准则,公正、公正地处理当事人的争议。
第五章 电子商务促进
第六十四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公民政府应当将电子商务展开归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展开规划,拟定科学合理的工业政策,促进电子商务立异展开。
第六十五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当地公民政府及其有关部分应当采纳方法,支撑、推进绿色包装、仓储、运送,促进电子商务绿色展开。
第六十六条 国家推进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和物流网络建造,完善电子商务计算准则,加强电子商务规范系统建造。
第六十七条 国家推进电子商务在国民经济各个领域的使用,支撑电子商务与各工业交融展开。
第六十八条 国家促进农业生产、加工、流转等环节的互联网技能使用,鼓舞各类社会资源加强协作,促进乡村电子商务展开,发挥电子商务在精准扶贫中的效果。
第六十九条 国家维护电子商务买卖安全,维护电子商务用户信息,鼓舞电子商务数据开发使用,保证电子商务数据依法有序自在活动。
国家采纳方法推进树立公共数据同享机制,促进电子商务运营者依法运用公共数据。
第七十条 国家支撑依法树立的信誉点评组织展开电子商务信誉点评,向社会供给电子商务信誉点评服务。
第七十一条 国家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展开,树立健全习惯跨境电子商务特色的海关、税收、进出境查验检疫、付出结算等处理准则,进步跨境电子商务各环节便当化水平,支撑跨境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等为跨境电子商务供给仓储物流、报关、报检等服务。
国家支撑小型微型企业从事跨境电子商务。
第七十二条 国家进出口处理部分应当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申报、交税、查验检疫等环节的归纳服务和监管系统建造,优化监管流程,推进完结信息同享、监管互认、法令协作,进步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和监管功率。跨境电子商务运营者能够凭电子单证向国家进出口处理部分处理有关手续。
第七十三条 国家推进树立与不同国家、区域之间跨境电子商务的沟通协作,参加电子商务世界规矩的拟定,促进电子签名、电子身份等世界互认。
国家推进树立与不同国家、区域之间的跨境电子商务争议处理机制。
第六章 法令责任
第七十四条 电子商务运营者出售产品或许供给服务,不实行合同责任或许实行合同责任不契合约好,或许形成别人危害的,依法承当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 电子商务运营者违背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矩,未获得相关行政答应从事运营活动,或许出售、供给法令、行政法规制止买卖的产品、服务,或许不实行本法第二十五条规矩的信息供给责任,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违背本法第四十六条规矩,采纳会集买卖方法进行买卖,或许进行规范化合约买卖的,按照有关法令、行政法规的规矩处分。
第七十六条 电子商务运营者违背本法规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场监督处理部分责令期限改正,能够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间的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按照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矩处分:
(一)未在主页明显方位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答应信息、归于不需求处理商场主体挂号景象等信息,或许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
(二)未在主页明显方位继续公示停止电子商务的有关信息的;
(三)未明示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去以及用户刊出的方法、程序,或许对用户信息查询、更正、删去以及用户刊出设置不合理条件的。
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对违背前款规矩的渠道内运营者未采纳必要方法的,由商场监督处理部分责令期限改正,能够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七条 电子商务运营者违背本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矩供给查找成果,或许违背本法第十九条规矩搭售产品、服务的,由商场监督处理部分责令期限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能够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八条 电子商务运营者违背本法第二十一条规矩,未向顾客明示押金交还的方法、程序,对押金交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或许不及时交还押金的,由有关主管部分责令期限改正,能够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九条 电子商务运营者违背法令、行政法规有关个人信息维护的规矩,或许不实行本法第三十条和有关法令、行政法规规矩的网络安全保证责任的,按照《中华公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令、行政法规的规矩处分。
第八十条 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分责令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不实行本法第二十七条规矩的核验、挂号责任的;
(二)不按照本法第二十八条规矩向商场监督处理部分、税务部分报送有关信息的;
(三)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九条规矩对违法景象采纳必要的处置方法,或许未向有关主管部分陈述的;
(四)不实行本法第三十一条规矩的产品和服务信息、买卖信息保存责任的。
法令、行政法规对前款规矩的违法行为的处分还有规矩的,按照其规矩。
第八十一条 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违背本法规矩,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场监督处理部分责令期限改正,能够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在主页明显方位继续公示渠道服务协议、买卖规矩信息或许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的;
(二)修正买卖规矩未在主页明显方位揭露征求意见,未按照规矩的时刻提早公示修正内容,或许阻挠渠道内运营者退出的;
(三)未以明显方法区别符号自营事务和渠道内运营者展开的事务的;
(四)未为顾客供给对渠道内出售的产品或许供给的服务进行点评的途径,或许私行删去顾客的点评的。
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违背本法第四十条规矩,对竞价排名的产品或许服务未明显标明“广告”的,按照《中华公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矩处分。
第八十二条 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违背本法第三十五条规矩,对渠道内运营者在渠道内的买卖、买卖价格或许与其他运营者的买卖等进行不合理约束或许附加不合理条件,或许向渠道内运营者收取不合理费用的,由商场监督处理部分责令期限改正,能够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三条 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违背本法第三十八条规矩,对渠道内运营者危害顾客合法权益行为未采纳必要方法,或许对渠道内运营者未尽到资质资历审阅责任,或许对顾客未尽到安全保证责任的,由商场监督处理部分责令期限改正,能够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四条 电子商务渠道运营者违背本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五条规矩,对渠道内运营者实施侵略知识产权行为未依法采纳必要方法的,由有关知识产权行政部分责令期限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 电子商务运营者违背本法规矩,出售的产品或许供给的服务不契合保证人身、工业安全的要求,实施虚伪或许引人误解的商业宣扬等不正当竞赛行为,乱用商场分配方位,或许实施侵略知识产权、危害顾客权益等行为的,按照有关法令的规矩处分。
第八十六条 电子商务运营者有本法规矩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法令、行政法规的规矩记入信誉档案,并予以公示。
第八十七条 依法负有电子商务监督处理责任的部分的作业人员,玩忽职守、乱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许走漏、出售或许不合法向别人供给在实行责任中所知悉的个人信息、隐私和商业秘密的,依法追究法令责任。
第八十八条 违背本法规矩,构成违背治安处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理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八十九条 本法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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