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诉讼时效代理词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1-14 05:02浏览量:573
在司法实践中,遗产承继的胶葛是很遍及的一类民事胶葛案件,其间以法定承继胶葛比较常见,例如法定承继权、遗产分配等问题发生的胶葛。当事人一般托付律师进行诉讼,那么法定承继诉讼时效署理词怎样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回答。
敬重的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书记员:
今日本律师受重庆高山律师事务所的指使,第二被告李*的托付,依法到会法庭参加今日的庭审活动。经过今日的庭审各方当事人均进行了当庭陈说、进行了举证和质证,提醒出了本案的根本现实。现本律师以庭审提醒的现实为依据,以现行法令为准,特宣布如下署理定见。
一、原告未在法定期间提起承继权诉讼,应依法驳回原告的榜首项诉讼恳求。理由如下:首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第八条承继权胶葛提申述讼的期限为二年,自承继人知道或许应当知道其权力被侵略之日起核算。可是,自承继开端之日起超越二十年的,不得再提申述讼。依据上述法条的规则结合本案实践,本案的诉讼时效应从2008年四月五日核算至2010年四月五日止。因而,本案原告于2011年7月15日才向法院申述要求承继其父留传的房子,显着超越了诉讼时效。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原告已清晰抛弃了房子的承继权。据上所述,本律师提请法庭依法驳回原告的榜首项诉讼恳求。
二、 针对原告的第二项诉讼恳求,本律师以为50917元归于第二被告李*与其爱人薛*的夫妻共同产业,应该将夫妻产业切割一半出来归第二被告后,余下的一半再由薛*的法定榜首次序承继人依法切割。在本案中薛*的法定榜首次序承继人有三人,因而原告只能切割到8486元,第二被告切割到33944.5元,余下的8486元由薛*的继女享有。
三、 恳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第三项诉讼恳求,其理由如下:首要,依据《国务院关于安顿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渝人发【2000】148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则:逝世抚恤金的发放条件有必要满意:一是有必要是死者的直系亲属、爱人。二是死者生前首要或部分供养的人。依据上述规则结合本案实践,本案只要第二被告才完全符合该条件,才干依法享用其爱人逝世后的抚恤金。其次,原告和李*已清晰表明抚恤金由第二被告李满足一个人享用。据此,原告等人无权享用其父逝世后的抚恤金。因而本律师主张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第三项诉讼恳求。
署理律师:冉*
2011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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