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纠纷起诉状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05 06:29浏览量:2645
房子生意是很遍及的行为,房子生意也有许多的胶葛发生,特别是在高楼行情暴躁的时分发生的胶葛更多,例如卖房楼一房多卖形成买受人不能过户时,买受人对卖方进行申述,那么房产生意胶葛申述状是怎样的?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答复。
房产生意胶葛申述状
原告:程某某,女,汉族,住xx省xx县xx镇xx路西段xxx号,身份证号码(略),电话: (略)。
被告:阳某某,男,汉族,住xx省xx县xx镇大街中路xx号,身份证号码:(略)。电话:(略)
被告:骆某某,男,汉族,住xx省xx县xx镇xx村x组,身份证号码:(略)。电话(略):
案由:房子生意合同胶葛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定承认原程某某与被告阳某某签定的房子生意合同有用。
2、依法判定被告阳某某帮忙原告程某某将xx县xx镇xx道中路xx、号门市及对应的地下室房子产权过户到原告程某某名下。
3、依法判定被告骆某某返还原告程某某的剩下购房款121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壹仟元整)。
4、判定二位被告承当本案的悉数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
现实及理由:
2014年1月7日,被告骆某某署理原告程某某同被告阳某某签定房子生意合同,合同约好原告购买被告阳某某坐落xx县xx镇大街中路56号门市及对应的地下室。房子产权证号为:xx村字第xx号和xxx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为:x国用(xx)字第xxx号。原告于2014年1月2日下午在自己的楼下将现金20000(大写:人民币贰万元)交给被告骆某某作为购房定金(将作为房款的一部分),原告又于同年1月5日上午在xx县xx银行取出现金20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交给被告骆某某作为购房款,当天上午原告又在xx县xxx银行经过转账方法将5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转给被告骆某某作为购房款。原告又于同年1月26日上午在xx县城将现金10000(大写:人民币壹万元)交给被告骆某某作为购房款。一共交给骆某某人民币合计280000元整。(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依据合同约好的xx镇大街xx路xx号门市及对应的地下室房子总房款为159000元整。因而被告骆某某应当退还给原告程某某剩下房款121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拾贰万壹仟元整)。原告屡次联络被告骆某某要求过户,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脱,乃至几回替换其手机号码,导致原告无法联络被告。原告又屡次联络被告阳某某,被告阳某某每次均予以否定此事。原告现已履行了自己的付款责任,而无法行使自己的房子所有权使用权等物权权力。二位被告的上诉行为给原告形成了经济损失。为了依法保护原告的合法权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规则,原告特向你院提申述讼,望依法支撑原告的悉数诉讼请求。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述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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