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怎么确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8-20 20:58浏览量:1750
导读:抚育费是爸爸妈妈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育责任的人,为未成年人承当的日子、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育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沛实行或不实行抚育责任时,支交给未成年人的费用。那么,哪些景象能够要求添加抚育费呢?下面请看听讼网小编为您介绍: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怎样确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则:离婚后,一方抚育的子女,另一方应担负必要的日子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悉数,担负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两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践需要、爸爸妈妈两边的担负才能和当地的实践日子水平确认。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份额给付。担负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份额可适当进步,但一般不得超越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份额确认。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进步或下降上述份额。
哪些景象能够要求添加抚育费?
1、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保持子女日子所需;
2、子女升学、实践所需抚育费用超越原定数额以外;
3、由于子女身患疾病,抚育一方无力付出悉数医疗费用;
4、有给付责任的一方经济收入明显添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日子水平相差悬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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