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私自装修房屋属违约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28 00:11浏览量:1516
网友发问:
我租了一套房子,入住后,进行了装饰,装了空调、铝合金窗户等。后来房主说我违反了租借协议进行改扩建,归于违约,要求当即搬走,并且还不答应撤除天花板和铝合金窗。想问一下我违约了吗?装的空调、铝合金窗户等可不可以撤除?
律师答复:
违约了,依据《合同法》第223条规则,承租人经出租人赞同,可以对租物进行改进或许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赞同,对租借物进行改进或许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许补偿损失。此外,《城市房子租借管理办法》第23条规则,承租人应当保护并合理运用所承租的房子及隶属设备,不得私行拆改、扩建或增加,确需变化的,有必要征得出租人的赞同,并签定书面合同。作为承租人,在未获得房子所有人赞同的情况下进行装饰,侵犯了房子所有人的所有权,所以应当承当恢复原状和补偿损失的职责。
承租人投入的装饰物,可以撤除的,由其自行撤除;不能撤除的,房子所有人不承当损失补偿职责,如果因撤除装饰物形成房子损坏的,承租人还应承当补偿职责。
相关法律知识:
违约 是指合同当事人彻底没有履行合同或许履行合同责任不符合约好的行为。

听讼法律咨询公众号

律师回复不错过

听讼法律咨询小程序

随时随地咨询

我是律师

 

联系客服 9:00-18:00

027-85881208

听讼律助公众号

案源信息早知道

鄂ICP备18021267号-4 鄂公网安备4201850200340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鄂B2-20210603)

Powered by 听讼网 Copyright © 武汉听讼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山大道465号三期光谷创意大厦2501-2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