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法律知识问答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4-30 16:54浏览量:691
一、发作路途交通事端的现场处理要注意什么问题?
答:1、车辆驾驭人应当当即泊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报警,未形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现实及成因无争议的,能够即行撤离现场,康复交通,自行洽谈处理危害补偿事宜。
2、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对电话进行同步录音,对免责事由保险公司有或许因而而拒赔。
3、有或许被殴伤的可先脱离事端现场或直接到就近的公安派出所寻求协助。
二、公安交警部门何时作出交通事端职责承认?
答: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应当自现场查询之日起十日内制造路途交通事端承认书。交通闯祸逃逸案子在抄获交通闯祸车辆和驾驭人后十日内制造路途交通事端承认书。对需求进行查验、判定的,应当在查验、判定结论承认之日起五日内制造路途交通事端承认书。
三、交通事端人身危害补偿项目有哪些以及怎么核算?
答:A、产业丢失补偿项目(一)直接产业丢失(二)直接产业丢失1、停运丢失。2、不予补偿和有限补偿直接丢失。(乘客可得的直接利益丢失超越了承运人可预期的规模的,以承运人所得运费为限补偿。)
B、详细补偿项目(一)医疗费 (二)误工费 (三)护理费(四)交通费 (五)住宿费 (六)住院期间膳食补助费(七)养分费(八)判定费(伤残判定费)(九)残疾补偿金(十一)被抚养人日子费(十二)丧葬费(十三)逝世补偿金
四、居住在乡镇的农村居民,是按农村居民仍是乡镇居民的规范,核算残疾补偿金和逝世补偿金?
答:户籍是判别当事人是乡镇居民仍是农村居民的规范之一,但并不是仅有的规范。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给云南省高院的复函(2005民一他字第25号)明确指出,“残疾补偿金、逝世补偿金和被抚养人日子费的核算,应当依据案子的实践情况,结合受害人的住所地、常常居住地等要素,承认适用乡镇居民补偿规范或许农村居民补偿规范。”审判实践中,以下几种景象可按乡镇居民规范核算相关补偿费用:
(一)农村居民在乡镇务工、经商、常常居住地及首要收入来源地在乡镇的;
(二)农村户口的未成年人危害发作时在乡镇上学、日子的;
(三)危害事端发作时受害人是农村居民,但在收效判定宣告以前因法定事由成为乡镇居民的。
五、路途交通事端补偿争议怎么处理?
答:当事人能够恳求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调停,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调停,当事人未达到协议或许调停书收效后不实行的,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六、公安交警部门对路途交通事端补偿争议进行调停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答:各方当事人一起恳求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调停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端承认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停请求。
七、公安交警部门对路途交通事端补偿争议进行调停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调停交通事端危害补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停达到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应当制造调停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停书经各方当事人一起签字后收效;调停未达到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应当制造调停完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交通事端危害补偿项目和规范依照有关法令的规则履行。对交通事端危害补偿的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不再受理调停请求。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门调停期间,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调停停止。
八、当事人在公安交通办理部门掌管下达到的有关交通事端危害补偿的调停协议,是否具有约束力?
答:当事人在公安交通办理部门掌管下达到的调停协议不具有强制履行力,但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除调停协议存在无效或许可吊销的景象外,能够作为人民法院裁判的依据。
九、路途交通事端补偿争议民事诉讼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在路途交通事端发作1年内向,有人员受伤的在医治完结并经司法判定伤残等级后,向事端发作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十、路途交通事端补偿争议调停与诉讼哪种方法更好些?
答:这要依路途交通事端的严峻程度决议,一般来说,只需有人员伤残仍是要挑选诉讼的方法,这对两边当事人都比较有利。因为交通事端补偿都要涉及到向第三方交强险的保险人的索赔问题,只需闯祸方有职责,受害人能够在交强险的职责限额及其规模内直接从保险人处取得补偿,一起,经过诉讼法院以判定书的方法所承认的受害人的丢失很好理赔,别的,关于超越交强险职责限额部分现在法院已达到共同能够直接判定由闯祸方的车辆商业险保险人来承当。
十一、交强险的职责限额及其规模包含哪些项目及交强险及其限额定的补偿怎么区分?
答:机动车发作交通事端形成人身伤亡、产业丢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职责强制保险职责限额规模内予以补偿。超越职责限额的部分,依照下列方法承当补偿职责:
(一)机动车之间发作交通事端的,由有差错的一方承当职责;两边都有差错的,依照各自差错的份额分管职责。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驭人、行人之间发作交通事端的,由机动车一方承当职责;可是,有依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驭人、行人违背路途交通安全法令、法规,机动车驾驭人现已采纳必要处置办法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职责。
交通事端的丢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驭人、行人成心形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当职责。
十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危害补偿案子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九条第一款规则:“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危害的,雇主应当承当补偿职责;雇员因成心或许严重过失致人危害的,应当与雇主承当连带职责。”在审理交通事端危害补偿案子中,怎么承认雇员是否构成成心或许严重过失?
答:受雇的机动车驾驭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危害,经公安交通办理部门承认应负悉数职责或许首要职责的,能够承认危害是由雇员成心或许严重过失形成的,并判令其与雇主承当连带职责;雇员仅负平等职责、非必须职责或许没有职责的,由雇主承当补偿职责。
十三、机动车在租借、承揽或许借用期间发作交通事端,应怎么承认补偿职责主体?
答:对机动车在租借、承揽、借用等车辆所有权与运用权别离的状态下所发作的交通事端,怎么承认补偿职责人问题,现在的法令、法规未作明确规则,审判实践中比较一起的观念以为,应依据两方面现实承认补偿职责主体:一是发作事端的机动车由谁实践分配?二是谁在机动车运转中获利?机动车的实践分配者和运转利益取得者均应对交通事端承当补偿职责。
机动车租借、承揽期间,租用人、承揽人不仅是车辆的实践操控者,并且在车辆的运转中取得利益;机动车所有人虽未实践操控车辆,但其经过租借和发包的方法从车辆运转中有取得利益。因而,机动车在租借和承揽期间发作交通事端的,应由租用人、承揽人承当补偿职责,租借人和发包人承当连带职责。租借人、发包人承当补偿职责后,能够依法向租用人、承揽人追偿。
借用别人机动车期间发作交通事端致人危害的,因为借用人是车辆的实践操控者,出借人既未实践操控车辆,也未在车辆运转中获利,故应由借用人承当补偿职责,出借人不承当职责。可是,出借人存在明知机动车有缺点、借用人没有驾驭资质仍予出借等差错行为的,应负连带职责。
十四、挂靠运营的机动车发作交通事端致人危害的,由谁承当补偿职责?
答:实践中之所以会发作挂靠联系,通常是两边出于经济利益的需求,被挂靠单位往往能从挂靠中得到必定的经济利益和优点;一起考虑到,已然被挂靠单位赞同挂靠人以其名义对外从事出产运营活动,那么,被挂靠单位就负有对挂靠人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办理的职责。因而,挂靠运营的车辆发作交通事端时,应由挂靠人承当补偿职责,被挂靠单位承当连带职责。
十五、被偷盗的机动车闯祸后致人危害的,车辆所有人是否应承当补偿职责?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闯祸后由谁承当危害补偿职责问题的批复》以为,运用偷盗的机动车辆闯祸,形成被害人物质丢失的,闯祸人应当依法承当危害补偿职责,被盗机动车辆所有人不承当补偿职责。该批复虽然是针对“形成被害人物质丢失的”,但批复的精力相同可适用于“形成被害人人身危害的”景象。
十六、机动车交由别人保管、修理期间发作交通事端的,机动车所有人是否应承当职责?
答:机动车在交由别人保管、修理期间发作交通事端的,因为车主既失去了对机动车的操控,又没有从机动车运转中得利,所以,车主不该承当职责。
十七、发作交通事端要不要请律师以及该何时请律师比较有好?
答:跟着社会的开展,工作的分工趋向于愈加细化,愈加专业化。法令业务归于专业性强的业务。相关于当事人来说,律师对法令职业有更深化的了解,能够协助当事人查询搜集依据,律师知晓法令、了解诉讼程序,律师也更具有法令业务的处理才能。假如发作人员伤亡、严重产业丢失等严重交通事端应尽早延聘律师以保护自己最大极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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