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坟墓迁移补偿标准是多少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3-09 03:14浏览量:918

为规范团体土地征收作业,实在保护乡村团体经济安排、村(居)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各项建造顺利进行,娄底将坟墓搬迁补偿规范下发。
一、有棺坟搬迁补偿按2500元/冢的规范核算;
二、无棺坟搬迁补偿按1200元/冢的规范核算;
三、坛子坟搬迁补偿按500元/坛的规范核算;
四、石碑按300元/块的规范补偿;
五、四周无围挡的砖石、砖砼墓按1000元/座的规范添加补偿;有围挡的在20平方米以内的砖石、砖砼墓园按3000元/座的规范添加补偿;有围挡的在20平方米以上30平方米以内的砖石、砖砼墓园按4000元/座的规范添加补偿;超越30平方米的砖石、砖砼墓园按5000元/座的规范添加补偿。
补白:
1、征收范围内的坟墓搬迁前,用地单位有必要发布迁坟布告,由坟主亲属将坟迁葬到指定地址,征地拆迁详细施行单位按规则规范补偿,逾期未迁的,由用地单位代为处理。
2、城市规划区内征收土地所要搬迁的坟墓,有必要严格执行本市殡葬变革准则,迁葬地由县级以上民政部分会同规划部分担任确认,其报批和安排施行等相关费用由用地单位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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