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收养残疾儿童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2-12 16:05浏览量:2718

《未成年保护法》第8条规则,收养人能够收养残疾儿童,并且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约束。这一规则表现了国家鼓舞公民收养残疾儿童的方针。
因为残疾,残疾儿童被收养的时机往往比一般儿童要少,所以,法律规则恰当放宽收养人的,有利于添加残疾儿童被收养的时机。收养残疾儿童,是发扬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精力的详细表现,既有利于残疾儿童的健康成长,也能够为国家减轻负担。
关于残疾儿童的确定,现在选用的是我国1987年全国残疾人抽样查询时,由民政部、国家统计局、卫生部等10个部分组成的专家小组参照国际规范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而拟定的一致的查询规范,该规范将残疾分为五类:包含:视力线、听力言语残、肢体残、智力残、精力病残等,兼有两种或两种以上残疾的,列为归纳残疾。眼睛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2的,定为视力残疾;双耳听力丢失都大于40分贝损失言语功用的,定为听力评议残疾,失语、失音、严峻口吃、构音不等单纯言语妨碍也列入听力言语残疾规模;四肢残疾或四肢、躯干麻痹、变形、导致运动功用损失或妨碍的,定为肢体残疾;智商(IQ)值在70以下,习惯行为低于一般水平的,定为智力残疾;精力病患者病程继续1年以上未康复、社交能力呈现紊乱和妨碍,定为精力残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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