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给男方女方抚养费给多少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09-22 01:02浏览量:2079
假如夫妻两边当事人要离婚的话,是需求确认未成年子女抚育权的归属的。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当事人,不管男女,都是需求给付必定数额的抚育费的。那么,离婚孩子给男方女方抚育费给多少?下面,听讼网小编具体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根据规则,两边离婚后,没有获得抚育权的一方,有必要依法给付关于孩子的抚育费用。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规则,爸爸妈妈与子女间的联系,不因爸爸妈妈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不管由父或母直接抚育,仍是爸爸妈妈两边的子女。离婚后,爸爸妈妈关于子女仍有抚育和教育的权力和责任。
一起,根据《婚姻法》三十七条规则, 离婚后,一方抚育的子女,另一方应担负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悉数,担负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两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定,不阻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爸爸妈妈任何一方提出超越协议或判定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离婚案子中,人民法院在确认子女抚育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规范来确认:
(1)子女的实践需求。
(2)爸爸妈妈两边的担负才能。
(3)当地的实践生活水平。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两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育费可按以下规范付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份额给付。担负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份额可适当进步,但一般不得超越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份额确认。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进步或下降上述份额。
添加抚育费的条件有哪些?
抚育费可依法添加,依照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要求添加抚育费的,洽谈不成的,可向法院申述。
添加的法定理由是: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保持当地实践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践需求已超越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添加的。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当地,无妨向咱们听讼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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