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期限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9-01-07 18:47浏览量:854
交通事端处理期限问题
我想请问一下,假如发作交通事端,交通局应该在多少个工作日给予清晰答复?还有工伤,是在多少个工作日完结。
律师回答:
事端责任认定书自勘查查验现场之日起10日内作出
事端发作后逃逸的,自抄获逃逸人或车辆之日起10日内作出
不能抄获的从当事人提出恳求之日10日内作出
对需求查验判定的从查验判定成果确认之日起5日内作出
事端调停事端当事人两边一致同意恳求公安交通部分进行事端调停的直接到事端责任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恳求
公安交通部分事端损害赔偿调停期限为10日
逝世从办完凶事之日,受伤从医治完结之日,伤残的从定残之日算起,形成财产损失从定损之日起10日
事端诉讼对人身损伤提申述讼从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年
民事诉讼一般的诉讼时效为2年
相关法律知识:
交通事端处理时刻一览表
时刻约束
管辖权争议
事端管辖权争议报请一起的上级公安
机关
上级公安部分应在24小时内作出决定并告诉各方
过后报警依据提交
当事人未在事端现场报警,过后恳求交
管部分处理的
事端依据从提出恳求之日起10天内提交
查验判定
需求对当事人生理、精力、尸身、车速等查验判定的
应在勘验现场结速之日起5日内指使专业判定部分查验判定
查验判定时刻
应在20日内完结,需延期的由设区市公安交通部分同意可延长10日,超限的报省级公安交通部分同意。
公安交通部分得到查验判定成果后
应当在2日内将定论复印件交当事人
当事人对查验判定定论有贰言的
在接到查验判定定论后3日内另行托付其他具有资质的组织从头查验判定并告之公安交通部分
尸身处理
查验判定完毕后应告诉死者家属
10日内处理丧葬事宜
无名尸身
10日无人认领由县级以上公安交通部分负责人同意处理
事端责任认定书
自勘查查验现场之日起
10日内作出
事端发作后逃逸的,自抄获逃逸人或车辆之日起
10日内作出
不能抄获的从当事人提出恳求之日10日内作出
对需求查验判定的从查验判定成果确认之日起
5日内作出
事端调停
事端当事人两边一致同意恳求公安交通部分进行事端调停的自接到事端责任认定书之日起
10日内提出书面恳求
公安交通部分事端损害赔偿调停期限为
10日
逝世从办完凶事之日,受伤从医治完结之日,伤残的从定残之日算起,形成财产损失从定损之日起
10日
事端诉讼
对人身损伤提申述讼从知道应当知道之日起
1年
民事诉讼一般的诉讼时效为
2年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述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5日内将申述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内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收到申述状或许口头申述,经审查,以为契合申述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告诉当事人;以为不契合申述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决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决不服的,能够提起上诉。
在7日内立案并告诉当事人;以为不契合申述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决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决不服的,能够提起上诉。
合议庭组成人员确认后。
应当在3日内奉告当事人
人民法院适用一般程序审理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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