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福利养老金

来源:听讼网整理2018-11-25 16:05浏览量:2622

问:什么是福利养老金?答:现在没有社会养老保证的晚年人,不管是城镇居民,仍是农村居民,只需有北京市户籍,并且满了60周岁,就可以每月领到200元的福利养老金。跟着本市经济社会的开展前进,福利养老金的规范还会适时地前进。问:到哪里带什么资料申...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什么是福利养老金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问:什么是福利养老金?
答:现在没有社会养老保证的晚年人,不管是城镇居民,仍是农村居民,只需有北京市户籍,并且满了60周岁,就可以每月领到200元的福利养老金。跟着本市经济社会的开展前进,福利养老金的规范还会适时地前进。
问:到哪里带什么资料请求处理?
答:契合享用条件的人员,自到达年满60周岁之月起6个月内,向户籍地点大街(城镇)社会保证事务所提出请求,填写《北京市城乡无社会保证晚年居民养老保证待遇个人请求表》一式二份,并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含团体户口)原件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二份、户口薄复印件一份。社保所受理请求时,将请求人填写的《个人请求表》内容与居民身份证、户口薄的原件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将身份证及户口薄的原件交还请求人。
问:什么情况下请求处理享用福利养老金待遇?
答:1、2007年12月31日前年满60周岁,2008年9月30日前到自己户籍地点地大街(城镇)社会保证事务所处理请求手续的,核准后的晚年保证待遇自2008年1月起享用;10月1日后到社保所处理请求的,核准后的晚年保证待遇自处理请求的当月起享用。
2、2008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年满60周岁的人员,9月30日前到社保所处理请求手续的,核准后的晚年保证待遇自其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享用;10月1日后到社保所处理请求的,核准后的晚年保证待遇自处理请求的当月起享用。
3、2008年5月1日后,年满60周岁的人员,自到达年满60周岁之月起六个月内处理请求手续的,核准后的晚年保证待遇自其年满60周岁的次月起享用;未按规则处理请求的,起核准后的晚年保证待遇自处理请求的当月起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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